2025年,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坚强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和战略属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教育强市建设目标,高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综合
济源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96所,教育人口174887人,其中,在校生163183人,教职工11704人。
二、学前教育
全市共有幼儿园99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81所,占总园数的81.82%。在园幼儿20182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17989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9.13%。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11266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55.82%。学前教育毛入园率102.01%。
幼儿园教职工3068人,其中,园长99人;专任教师1494人,接受过学前教育专业的占比96.52%。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其中,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数占总数的97.19%。幼儿园占地面积44.5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4.56万平方米,纸介质图书20.88万册,固定资产中的玩教具资产值4898.18万元。
三、义务教育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82所,在校生92073人。共有班数2051个,其中,无56人及以上的大班。教职工5577人,其中专任教师5192人。义务教育巩固率101.23%。
小学52所,另有不计校数小学教学点11个。毕业生9772人,招生9069人,在校生62335人(含小学教学点在校生484人)。共有1430个班。承担小学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3094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其中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数占总数的99.45%,生师比20.15:1。另有小学校外教师3人。
初中30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毕业生9692人,招生9992人,在校生29738人。共有621个班。承担初中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2098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67%,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数占总数的94.57%,生师比14.17:1。另有初中校外教师2人。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 11998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3.03%。其中,小学寄宿生3387人,占小学在校生总数的5.43%;初中寄宿生8611人,占初中在校生总数的28.96%。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随迁子女7013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7.62%。其中,小学4126人,初中2887人,随迁子女入公办学校就读比例97.8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4496人,占随迁子女总数的64.11%,其中,小学3294人,初中1202人。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350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0.38%,其中,小学137人,初中213人。
小学和初中的占地面积分别为101.75万平方米和132.7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分别为45.06万平方米和58.34万平方米;纸介质图书分别为83.01万册和87.36万册;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分别为10804.47万元和10198.38万元。
四、高中阶段教育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12所,招生9637人,在校生27294人。
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5.71%。
普通高中7所,其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毕业生4999人,招生6003人,在校生16928人。共有320个班,其中,56-60人的大班28个,占总数的8.75%;无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承担普通高中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1238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2%,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总数的11.07%,生师比13.67:1。学校占地面积64.5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6.66万平方米,纸介质图书45.6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3589.07万元。
中等职业学校5所(含技工学校2所),毕业生3861人,招生3634人,在校生10366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占高中阶段教育的37.71%和37.98%。教职工(不含技校,下同)361人,承担中等职业教育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396人。学校占地面积20.1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纸介质图书5.64万册,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10134.32万元。
五、特殊教育学校
全市特殊教育学校1所,招收各种形式特殊教育学生82人(其中,特殊教育学校47人),在校生483人(其中,特殊教育学校208人),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学生187人(小学120人,初中67人),送教上门87人(小学60人,初中27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62人,其中,专任教师54人。特殊教育学校占地面积1585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236平方米,图书5242册。
六、高等教育
全市高等教育学校2所。毕业生7952人,招生7425人,在校生23426人,预计毕业生7834人。教职工1058人,其中专任教师891人。高等教育学校占地面积134.6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85.53万平方米,图书170.41万册,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31753.76万元。
七、民办教育
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72所,在校生总数19528人,其中,民办幼儿园66所,在园幼儿8916人;民办中小学5所(其中,十二年一贯制1所,民办高中1所,九年一贯制3所),在校生5490人;民办高等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5122人。
注:
1.《公报》指标按教育年度统计,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2.毛入学(园)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园)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由于包含非正规年龄组(低龄或超龄)学生,毛入学率可能会超过100%。
3.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是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班)幼儿数之和占在园(班)幼儿总数的百分比。
5.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6.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7、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将其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8.按照规定,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校数和教职工数计入初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校数和教职工数计入普通高中。其中,专任教师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
9.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10.按照惯例,中等职业教育中技工学校有关数据采用2024年数据,其中,校数、学生数和教职工数均含技工学校,办学条件不含。
11.学历合格专任教师比例,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2.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职业高等学校的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包括学校产权和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
13.个别数据因单位换算或四舍五入的原因,总数和分项之和可能存在着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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