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0701435/2021-0044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1日
标  题:
​ 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济管教体文〔2021〕59号

办理结果:B

卢苗军、张秀娥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教育体育局认真落实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牵头积极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共为477家机构办理了相关办学资质,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商丘柘城武馆火灾事故发生后,我局迅速召开会议,学习贯彻省市领导批示精神,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全市培训、托管机构等进行全面安全排查,要求所有培训、托管机构暂定营业进行安全自查整改,7月10日后,经审查验收合格后方能开业。目前已有385家校外培训机构经属地镇(办)政府验收开始逐步复课。

一、主要采取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为形成强大执行力,促进工作落实,强化部门间的横向联动,我局牵头负责,会同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成立了济源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工作组,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建立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治理工作;强化系统内的纵向联动,召开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推进会,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做出初步安排部署,教育体育局各科室、中心校、各学校层层压实责任,分级负责,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协同配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济源市于2018年5月启动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济源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责任分工、整改要求、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六个方面对专项治理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治理工作。2018年12月,济源市出台了《济源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从组织机构、师资队伍、培训活动、场所安全、办学投入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截至目前,共为181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办理了办学许可证,指导296家的非学科类机构参照《济源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进行了整改,达到办学标准。并在济源教育网上公示了以上所有通过审核的477家校外培训机构信息,通过发放公开信等方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选择合法合规的培训机构接受培训服务。

(三)优化监督管理,着力促进常态长效

1.扎实开展年检工作。我局每年都会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工作,从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教学、安全管理等方面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要求机构将所有教师信息在公示栏公示,包括照片、姓名、任教学科及班级、资格证书编号等,并在机构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各位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年检结果在济源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旨在引导家长将孩子送到年检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接受正规培训。

2.加强日常管理,坚决查处应试教育倾向。每年暑期来临之际,要求所有学科类机构全面自查,坚决纠正 “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禁止开展“幼小衔接”“小升初”“初升高”等培训。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培训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任课教师、收费情况等要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布置任何形式家庭作业。

3.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中在职教师补课现象专项治理活动。2021年6月,我局开展了对校外培训机构中在职教师兼职行为的专项治理,要求全市中小学教师全面自查,并做出书面承诺,绝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一切活动,若出现违规,严肃问责;各机构也做出书面承诺,承诺绝不聘用在职教师,一经查实,则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列入黑名单。

4.开展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生权益的活动。2021年6月,我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对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推行使用规范的培训服务合同,组织开展“价格欺诈、标价不明、夸大宣传”等问题整治。市场监管部门今年已将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检查列入年度检查计划,对以下重点内容开展检查工作,并依据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一是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及标准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97号)进行公示,不得一次性收取跨度超过 3个月的培训费,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二是价格欺诈。经营者需遵守价格承诺,不得在招生广告或宣传单等方面违反《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相关条款。

5.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制度。目前我局正积极与邮储银行济源市直属支行合作,探索建立“教培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缴费、培训机构师资和课程公开公示等服务,对学员培训费收取情况实时监管,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障学员和校外培训机构双方合法权益。

6.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为了从源头上解决学生家庭负担重、家长4点半接送学生不同步等问题,教育体育局主动作为,积极争取示范区管委会的支持,经示范区管委会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自2019年11月起,在小学开展了课后服务工作。2020年5月,教育体育局与财政金融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区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济教管体〔2020〕33号)。按照“公益普惠、自愿选择、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小学生为服务对象,利用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课程结束后一小时,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目前,3263名小学教师全员参与课后服务,117所小学(含教学点)5万余名学生受益,达到小学全覆盖,在一定程度上源头解决了学生家庭负担重、家长接送难的问题。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压实举办者主体责任。指导机构举办者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鼓励机构举办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等,落实好培训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疾病预防控制、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

(二)夯实属地管理职责。各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日常管理,将机构纳入辖区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精准掌握辖区内机构动态分布情况,发现无证无照经营或其他安全隐患的,及时通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国家、省关于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现状,尽快建立由教育、市场监管、发改、卫生、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和各镇(街道)组成的校外教育机构管理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管理职责,强化联合执法,对于有证有照的严格监督管理,对于无证无照培训机构予以坚决取缔,对于顶风违规举办的,建议由公安部门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促进校内教育、校外培训同向而行,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感谢您们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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