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管教体文〔2022〕154号
办理结果:A
行菊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教育的发展,通过建立健全农村教师激励机制,实施农村学校教师补助政策,改造提升农村学校硬件设施等措施,对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2021年新招聘教师147名,补充到农村的教师70名;2022年新招聘教师191名,补充到农村的教师98名,近两年轮岗交流到农村的教师85名。我市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农村学校倾斜,山区和农村学校教师每月分别多补贴153.6元和77.7元;山区镇、村、教学点分别按每月400、500、700元发放生活补助;新招聘人员到农村学校任教的,试用期内直接执行定级工资;在农村学校从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教龄的教师退休后享受100%的退休金待遇;农村教师职评标准在城市标准的基础上适当降低,在农村教学第一线连续从教30年可直接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先评优向农村学校倾斜,评选表彰优秀教师分配名额山区学校上浮50%、农村学校上浮20%。但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农村学校的教师还存在年龄结构、专业不对口等方面的问题,结合济源教育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解决办法:
一、健全完善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和补充机构。在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学校规模逐渐缩减的大背景下,济源实行“按师生比”和“按班配备教师”的定编制度。对于乡村小规模学校小学按每班2名教职工、初中按每班3.3名教职工配备,对寄宿制乡村学校编制核定科学合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机动编制,有效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充分配备。教师招聘工作从每年初开始,根据新学年教师需求、当年编制空缺情况,及时确定乡村学校教师补充计划和招聘办法,确保新教师招聘的数量和质量,确保新学期教师能够及时补充到位。
二、寄宿制中小学教职工需核定编制标准。可采用编外不占编的办法予以解决,即在核定的中小学编制外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100∶1的标准配备生活指导教师,200人以下规模的学校可配备男女生活指导教师各1名。将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指导教师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生活指导教师可由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教师激励机制。为鼓励优秀人才到农村山区学校长期从教,稳定农村山区教师队伍,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结合教育实际,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待遇。
四、大力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力度。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在强化县域统筹功能的基础上,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为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促进市域内师资均衡配置,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市编制部门负责统筹核定教职工编制总量,市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布局调整以及在校学生等情况统筹调配教职工,推进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过渡。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