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济源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济源示范区党工委、济源示范区管委会转发<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示范区教育体育局研究制定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7日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系统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为了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全市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提升师生法治素养,营造良好的教育法治环境,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济源示范区党工委、济源示范区管委会转发<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济源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持续提升师生法治素养。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结合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济源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济源教育系统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广大干部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法治课教师教学能力明显提升,法治教育成效显著,“互联网+”法治教育深入推进,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体系健全高效,济源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深化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安排,始终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济源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
(二)坚持以师生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坚持从师生思想实际出发,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升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三)坚持服务导向。围绕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主动作为,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方方面面,更好维护和保障济源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把普法深度融入教育法治实践,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融入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各方面,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四、普法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等学习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各学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解读和研究阐释,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宣传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推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干部师生学好用好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科学技术普及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税务、防治家庭暴力、反有组织犯罪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涉外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党章、准则和条例等,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发挥课堂教学法治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加强中小学法治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探索议题式、体验式、项目式等多种教学方式,综合采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如模拟法庭)、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将真实法治案例引入课堂教学,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培养,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着力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在各学科课程中挖掘法治教育因素,加大学科融入法治教育力度,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法治教育资源,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日常实际将规则、纪律、秩序、诚信、团结合作、冲突解决等法治内容融入教育教学之中,强化对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的培育。加强和完善法治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推动设立一批法治课教学质量监测基地。鼓励开设法治教育在线课程。
(四)创新拓展校园普法手段和载体。自2022年起,将每年4月的第三周定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宣传周”,集中开展校园普法活动。持续开展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推进“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等。鼓励学校利用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等开展宪法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契机学习宪法、参与法治实践活动。结合国家安全、禁毒、国防、应急救灾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和人口拐卖等内容开展日常宣传教育。开展法治教育巡回宣讲活动,每年春季、秋季学期开学后组织举办“开学法治第一课”,开展法治宣讲微视频、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加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理性上网、安全上网。推进精准普法,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法治需求,探索开展菜单式普法,加强案例普法。关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学生的法治需求,提供相关法治服务支持,提高普法内容的适用性。
(五)加强法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实施济源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工作队伍培训计划,着力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培训,推动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努力让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对校长的法治培训,实施中小学校长法治能力提升计划。与司法局联合组建法治教育专家库,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专家团队。
(六)积极推进法治实践教育。把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学生守则、教师职业准则、学校章程、校内规章制度等,推动师生员工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青少年学生法治资源教室,试点开展网络法治实践教育。各学校要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利用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进检察院,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努力推动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
(七)深化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将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实施校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程,评选命名一批校园法治文化品牌,推动建设校园法治“微景观”,发挥法治文化育人作用。推动校园法治文化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革命文化有机融合,形成一批深受师生喜爱的法治文化集群,因地制宜建设好校园法治文化阵地。通过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情景剧展演、志愿活动、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普及法治知识,宣传法治精神。
(八)一体推进教育法治建设。推动普法与依法治教紧密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入教育系统依法治理,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不断提升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能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发挥章程在依法治校、规范办学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和保障学校、教师依法履行职责,更好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组织开展新一轮全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创建,持续开展现代学校制度试点单位建设,不断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学校内部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定期举办全市教育法治论坛,搭建工作研讨交流平台,推动成为学校治理体系建设和依法治校工作的特色品牌。探索建立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法治能力评测制度,推动各学校将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九)深入推进教育部门日常学法用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将宪法、民法典、教育法等法治内容纳入教育部门领导班子的年度学习规划,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要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述法与年终述职深度融合,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教育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治内容。加大教育系统干部法治培训力度,推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组织举办教育部门依法治教培训班,健全完善法治培训制度。
(十)推动形成法治教育工作合力。不断完善法治教育协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由政法委牵头,教育体育局配合,选派优秀的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推动学校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交流沟通。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配备法律顾问。为师生提供更多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和法治实践机会。支持学校试点探索同辈调解机制。强化家校共育,鼓励学生与家庭成员交流分享法治学习成果。通过齐抓共管,共同营造教育系统良好法治氛围。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教育系统普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教育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围绕中心工作,将普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科学研究制订本校普法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校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加强日常指导和督促,推动教育系统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保障机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教育普法服务保障体系。各学校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压实普法责任,不断提升普法能力和水平。要将普法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鼓励各校设立普法专项经费。
(三)加强考核评价。教育体育局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对学校督导评估和综合绩效考核等重要范围,把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教育第三方评价,为改进普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健全激励机制,及时宣传推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