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幼儿园: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持续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保〔2023〕2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济源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一、校服采购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各中心校对辖区内学生装采购负监管责任;市直学校(市直幼儿园)负责本校学生装的采购工作。
二、校服采购严格按照《中小学校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进行,各校如需采购须征求家长意见且达80%以上同意的方可进行招标采购,合同签订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校服要保持连续性,款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每个年级款式一样,颜色可以不同)。毕业年级原则上不组织采购校服。
三、校服进入校园必须同时出具同批次合格质检报告。
四、采购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将采购合同及质检报告向教体局主管部门报备。同时将采购各个环节相关资料整理成册,存档备查,存档期至少三年。
咨询电话:0391-6610056
监督电话:0391-6631578;0391-6614816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持续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保〔2023〕212号)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