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0701435/2023-00262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教育体育局
发文字号:
济管教体勤〔2023〕114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持续规范中小学校服 管理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8-08
发布日期:
2023-08-08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持续规范中小学校服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幼儿园: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持续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保〔2023212)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济源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一、校服采购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各中心校对辖区内学生装采购负监管责任;市直学校(市直幼儿园)负责本校学生装的采购工作。

二、校服采购严格按照《中小学校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进行,各校如需采购须征求家长意见且达80%以上同意的方可进行招标采购,合同签订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校服要保持连续性,款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每个年级款式一样,颜色可以不同)。毕业年级原则上不组织采购校服。

三、校服进入校园必须同时出具同批次合格质检报告。

四、采购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将采购合同及质检报告向教体局主管部门报备。同时将采购各个环节相关资料整理成册,存档备查,存档期至少三年。

咨询电话:0391-6610056  

监督电话:0391-66315780391-6614816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持续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保〔202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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