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0701435/2024-00050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教育体育局
发文字号:
济管教体安〔2024〕22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3-22
发布日期:
2024-03-26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中心校市直学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全力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教安全函〔2024140号)精神,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决定在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325)所在周,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体育局关于安全工作总体部署,指导辖区各中小学校以事故为警醒、以问题为导向,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系列活动,着力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学生自我防护能力,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教育常态化开展,保障学生健康安全成长。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各单位要会同辖区公安、司法等部门集中开展一次预防学生欺凌、防性侵、防暴力伤害等为重点的专题教育,通过班团队会、法治副校长宣讲等形式,强化学生法制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提高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

(二)开展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各单位要指导学校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心理特点,通过专题论坛、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一次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引导学生加强自我认知,提高自我调控、承受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要加强对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单亲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通过组织一次暖心家访、召开一次谈心谈话、举办一次专题家长会等活动,全面细化特殊群体学生的关爱帮扶工作。

(三)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各单位要指导学校通过消防安全教育课、参观消防队(站)或消防宣传教育馆、开展消防演练、发放消防安全手册等途径,加强消防安全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要会同辖区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动员师生参与“查找我身边的安全隐患”等活动,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

(四)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普遍开展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做到不乘超载车、远离“黑校车”。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会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制作了“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体验课(324850,关注微言教育微信观看直播)和宣传海报。各学校可结合活动安排,采取适宜形式,加强宣传。

(五)开展急救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各单位要邀请急救专业人员进入校园开展急救知识专题培训,普及急救教育知识,开展学校急救教育公益宣传,推广学校急救教育典型案例,提高师生急救意识。同时,结合实际,指导学校针对地震、火灾、校车事故、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等不同情况,组织全校范围的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中国地震局于325日(周一)1430-1700举办“地震科普、携手通行”主题活动,届时会在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网客户端、央视频、数字减灾服务平台等进行直播,各单位要指导辖区学校幼儿园进行观看。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联系公安、消防等部门,广泛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各项活动。要指导各校严格落实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严禁在活动中以任何形式发布、夹带、印发商业广告及进行商业宣传。

(二)注重家校协同。各单位要指导学校加强家校协同,通过家委会、家长会、家访、家庭教育公开课等形式,帮助家长学习了解预防溺水、欺凌、交通事故、暴力伤害和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业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三)丰富教育资源。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在国家中小学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设置了“安全教育专区”,上线各类安全教育资源,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平台资源和有关课程海报。同时可结合学校特点和优势,制作防性侵、防诈骗、防踩踏、反毒品、反拐卖、反邪教等相关专题教育资源,供学生学习使用。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将安全教育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开展,通过开设专栏、电子显示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美篇等方式,做好安全教育周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中小学安全工作。

各单位相关工作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包括音视频资料、照片等)请于328日前报教育体育局安全信访科(西区229室)。

邮箱:jyaqxf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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