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0701435/2024-00104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教育体育局
发文字号:
济管教体体卫艺〔2024〕59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举办第八届济源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6-07
发布日期:
2024-06-07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举办第八届济源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中心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卫艺2024143号)要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4128号)精神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决定举办第八届济源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遵循艺术规律,提升参展节目和作品的艺术水准,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坚持面向全体,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观摩活动,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参与热情;强化美育教育,提升学生的审美品位,开拓学生的思维能力,增强文化自信。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走进剧院,欣赏高雅艺术,欣赏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让学生在剧院立体地感受艺术之美,感受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内涵。在欣赏、参与高雅艺术的过程中,提升对社会的认知能力,助推学生的人格形成。坚持守正创新,利用信息技术推进艺术展演机制,强化宣传推广,促进成果转化。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绽放艺术风采、激发强国力量”。

三、活动项目

(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含戏曲)、朗诵五个项目;

(二)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含平面设计)、书法和篆刻、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手工艺制作(含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等)=四个项目;

(三)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教学案例、教学研究、实践活动、校园文化等方面。

三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参展人员

展演活动的参加人员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各项目参与者须为同一学校的学生。艺术表演类项目鼓励同一学校内以成建制的普通教学班级为单位参加展示;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参加人员为全普通中小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的教师、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五、参展组别

展演活动分组: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和中学组(含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两个组别;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不分组别。

六、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活动:校级活动20246

1.单位结合传统节日与重大节庆日,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本单位现场展演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学校开展合唱(班级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

2.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走进剧院,观看高雅艺术观看经典艺术,感受传统文化,逐步培养学生的艺术修养。

3.六一儿童节前将举办《歌声靓校园》庆六一合唱专场比赛。本次合唱比赛设二大类,一是每个学校的合唱社团比赛,二是每个学校的原生态班级合唱比赛。

4.组织学校艺术节或六一文艺展演活动让学生参与文艺活动。在校级现场展演后,各市直学校以中心校为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现场照片(须有“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XX 学校校级现场展演”标识)等电子文档统一打包上交体卫艺科。

(二)第二阶段活动:市级活动(20246-20247

1.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对第一阶段选拔出的节目及学生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进行磨炼拔高,积极参加市级展演。

2.报送参加市级展演的艺术表演类节目应涵盖 5 个项目,声乐节目中的合唱比赛及班级合唱比赛教育体育局将在5月底举行专场比赛;艺术作品类应涵盖 4 个项目,影视作品不得超过20%

3.20248月底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将选送的节目及学生作品报体卫艺科,20249月教育体育局在文化城将组织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决赛,开展市级学生作品展览、优秀成果报告会。

4.2024年国庆前举办济源教体系统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文艺晚会及学生作品展览。

(三)第三阶段活动:参加省级活动20249月)

20249月对选出的节目进行录制,并将中小学艺术表演节目、优秀学生美术作品、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送交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比。

(四)第四阶段活动:参加全国现场展演(20251-20255

组织在省级比赛中被选中的节目及艺术作品参加由教育部、长沙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国家级活动。现场展演内容包括中小学生艺术表演节目现场展演、艺术作品展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场展演开幕式和闭幕式等。全国现场展演期间,将同步举办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告会。

七、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和优秀创作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综合类美育工作先进个人奖等奖项。

1.优秀组织奖:根据各校展演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评选出若干优秀组织单位奖;

2.艺术表演、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获艺术表演节目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3.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优秀艺术作品。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单位报送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同时推荐若干项优秀成果参加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二)评选办法

1.艺术表演类节目由评委现场打分、现场亮分,根据节目名次确定奖项。

2.艺术作品和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确定。

八、组织实施

()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制定展演活动工作方案,完善工作细则,落实活动经费,强化程序意识,制定现场展演安全预案,整合相关资源,提升展演覆盖面。

()单位要要求上单位展演活动有关视频、照片等资料;艺术展演活动契机,营造简约精彩、充满朝气的展演氛围,杜绝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将展演活动打造成为充分展示新时代广大青少年艺术风采和精神面貌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单位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校级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升展演活动的影响力。

附件:1.济源示范区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

3.河南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申报书

4.济源示范区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报送表

5.济源示范区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类报送表

6.济源示范区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类报送表

7.济源示范区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作品报送汇总表

202467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底部栏目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电话:0391-6613189

地址: 河南省济源市黄河路2号 备案号: 豫ICP备2023003091号-1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43号 网站标识码:41900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