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各市直幼儿园: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办基二〔2018〕281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18年5月20日—6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我是幼儿园教师”为主题的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济源市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2018年5月15日
附件
济源市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我是幼儿园教师
二、活动时间
2018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多视角、多形式宣传呈现幼儿园教师工作、学习的真实情景和具体案例,帮助社会和家长认识幼儿园保育和教育并重的特点,理解幼儿园教师职业的专业性,了解幼儿园教师专业的成长历程,塑造新时代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营造重视关心幼儿园教师成长、支持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优秀幼儿园教师宣传推介活动。围绕“师德为先,幼儿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主题,开展优秀幼儿园教师宣传推介活动,重点推荐一批深受幼儿和家长喜爱的幼儿园教师典型。宣传月期间,鼓励各幼儿园以微信平台、微博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并积极向济源市教育局投稿,利用“济源市教育网”等媒体平台推送,选树本地优秀幼儿园教师典型,展示幼儿园教师良好形象。引导大家对幼儿园教师群体进行全面的认识和理解,营造尊重、理解、支持幼儿园教师工作和成长的良好氛围。
2.组织举办“我是幼儿园教师我美丽”摄影征稿大赛。结合宣传月主题,面向全市幼儿园教师征集生活、工作和与孩子们在一起游戏等美好瞬间的图片,展示幼儿园教师良好的形象,反映幼儿园教师美好生活。征集照片择优在“济源市教育网”等平台刊发推送,优秀者将推送河南省教育厅进行展示。
3.启动“百城千园·家园共育工程”项目。宣传月期间,启动实施“百城千园·家园共育工程”项目,动员“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队伍、家长及社会志愿者力量共同参与家园共育,进入幼儿园了解教师工作,着力完善幼儿园治理体系,健全幼儿园、家庭和社会协同推进科学保教工作的机制,增强全社会对幼儿园教师的理解和信任,营造有利于教师幸福工作、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4.积极展示幼儿教师的良好职业能力。以济源市教育局2018年度教师基本功大赛、2018年度教师优质课比赛活动为窗口,进行幼儿园教师职业能力展示。两项活动“以比赛促进研究,以竞争促进发展”,塑造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积极进取的正面形象。为幼儿教师专业技能提升、教学能力发展搭建平台。
5.创造条件支持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促进教师专业幸福感提升。各中心校、幼儿园应注重幼儿教师的发展需求,将教师职业幸福感提升作为长期工作开展。积极组织和支持幼儿教师参与讲座、培训、学习、观摩活动等,提升教师专业发展、增强职业认同和职业幸福感。2016年至今我市启动了为期两年的“济源市幼儿教师专业成长推进计划”,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本次的活动将聚焦教师发展现状,交流工作成长心得,帮助幼儿教师正确理解职业成长道路与职业需求,引导幼儿园聚焦教师内涵发展、专业水平提升。
五、有关要求
1.精心部署实施。各中心校、各级各类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将宣传月活动作为宣传学前教育科学理念、典型经验和幼儿园教师职业精神的重要机遇,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结合园本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宣传活动安排部署,确保宣传实效。
2.突出主题内涵。各中心校、各幼儿园要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围绕宣传主题,立足幼儿园保教工作实践,展现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点和专业内涵,树立幼儿园教师兢兢业业、爱岗敬业、潜心育人的良好形象,回应家长和社会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实际和幼儿园教师职业的关心理解。
3.聚拢家长资源。幼儿园要通过开放日、家长会、主题宣传等活动,引导家长关注幼儿发展需要,支持配合幼儿园教师在膳食营养、卫生保健、保育教育等各方面的工作。
宣传月期间,请各中心校及市直幼儿园及时报送有关宣传活动的典型案例材料(可以文字、图片或视频形式),教育局将选取部分特色材料报送教育厅,并在济源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推送。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中心校要将电子版、纸质版资料在6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教育局幼教中心。
联
系 人:酒婧优
联系电话:0391—6613819
电子邮箱:jyjyjzx@163.com
索 引 号:
740701435/2018-00076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15日
标 题:
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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