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0701435/2023-00179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14日
标  题: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结合教育实际,特制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立教育系统随机抽查机制,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创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二、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拟定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教育部门的权力清单,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要求,并向社会公布。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12023年,重点对学校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检查(9月由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消防队联合对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检查);

26--8月份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情况及民办培训机构进行随机执法检查。

(二)完善随机抽查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开展监督检查,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应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逐步建立摇号、机选等随机抽查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应当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我局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分别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的制定,并报局发规科汇总。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我局具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按照各自职能分工,从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选取。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三)分类选择随机抽查。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法定程序开展随机抽查,可以根据机构设置和监管工作需要,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定向抽查是指根据检查对象的特定条件,通过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要根据检查工作实际结合应用,确保执法效能。

(四)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每次至少抽取的比例不低于3%。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对列入“黑名单”的学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五)强化抽查结果的运用。对随机抽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对象,要充分利用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及时在济源教育网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执法监管职能作用,打击违法活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我局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做好随机抽查方案的细化和落实,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及时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工作机制。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各界支持,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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