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0701435/2023-00279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8日
标  题: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准确摸清残疾儿童少年本学年的入学情况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3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282号)精神,结合济源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

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是推动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教育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的“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统筹安排和调查研究,认真查找解决制约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困难和问题,优化措施方案,为残疾孩子提供适宜的教育,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覆盖。

二、明确任务

(一)2023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情况汇总表的填写。

(二)本学年各单位的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人数的填报工作。

三、认真填报

(一)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统计工作

截止2023年8月31日济源6-15周岁已办证的残疾儿童少年的信息已由示范区残联从残疾人办证系统导出,并已放在jyjyj105@126.com邮箱,请及时下载各自单位的学生信息。各中心校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3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282号)要求,严格落实“一人一案”、分类施教,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建立入学安置台账,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统一管理。在调查落实时,一要结合2022年统计的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情况和今年教育部下发我市146人的安置情况。二要积极与所在镇(街道)残联结合,采取上门核查、责任到人的方法,切实摸清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情况。三要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将学籍号、就读学校、就读班级逐一调查完善,凡学生在幼儿园上学的填报在已入学栏下的“其他”一栏。(责任单位:学生办证辖区负责落实)

(二)做好本单位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人数统计工作

开展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是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改善残疾儿童少年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各中心校和市直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实际情况,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对未办理残疾证的,要以事实残疾为依据,纳入义务教育保障范围。各相关学校要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为残疾儿童少年建立相应的档案,要填写《济源示范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情况登记表(2023年)》(见附件2)、《济源示范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情况登2023年)》(见附件3)、《济源示范区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人数统计表》(见附件4)。此项工作将作为各单位残疾学生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要和各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保持一致。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准确填报有关数据。(责任单位:学生就读学校负责填报)

四、及时上报

各中心校需要上报的附件2至附件4的内容和各市直学校上报的附件2至附件4必须由各中心校和市直学校以校为单位统一汇总签字、盖章后,务必于926日前纸质上报基础教育科(东区一楼105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jyjyj105@126.com邮箱。

五、强化督导

各单位加大对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政策、安置方式和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制定科学合理安置就读方式。对因工作不力,执行特殊教育政策规定或条件保障不到位,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低于上一年度的,将视情约谈相关责任人,并与专项资金拨付和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挂钩。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3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济源示范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情况登记表2023年)

         3.济源示范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情况登记表2023年)

4.济源示范区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人数统计表

                                 20239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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