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主体 | 抽查依据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是否采用 “双随机、一公开”方式 |
1 | 民办学校监督检查 | 全市民办学校(幼儿园) | 一般抽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教育体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督,定期组织和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民办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进行监督时,应当将监督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记录。” | 3% | 每年1次 | 是 |
索 引 号:
740701435/2024-00196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2日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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