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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李芳式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19 | 来源: | 作者: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教师〔201884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李芳式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0月中旬,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第二阶段:10月下旬,校校推介,逐级推荐;

第三阶段:11月上旬,遴选确定市“李芳式的好老师”;

第四阶段:积极宣传,学习弘扬“李芳式”精神。

二、活动内容

1.积极组织开展“李芳式的好老师”评选活动。各单位要发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通过网站、报刊等多种媒体推出活动专题,广泛宣传,以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征集教师故事,推选产生一批热爱教育、倾心育人、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向全社会展示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2.通过各种方式学习宣传“李芳式的好老师”。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栏、网站、报刊等多种媒体推出活动专题页面,采取报告会、座谈会、观看大型教育题材影片等形式,深入学习总结优秀教师的高尚品质。

3.市教育局将遴选出50名“李芳式的好老师”,进行重点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将“李芳式的好老师”评选活动做为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周密设计,评选出本单位“李芳式的好老师”。围绕活动主要内容,面向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着力调动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以多种形式讲述教师故事,展现教师风采,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

2.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李芳同志先进事迹,以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身边“李芳式的好老师”事迹,弘扬高尚师德。要及时报送学习宣传活动的相关信息,并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优秀教师培养、宣传和推荐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3.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要注重教师师德表现、工作业绩、社会反响等,要向一线教师倾斜。

4.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济源市“李芳式的好老师”申报表(附件2),一式5份,于1031前报送至师资培训科。

 

附件:1.济源市“李芳式的好老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济源市“李芳式的好老师”申报表

 

 

 

                              20181010


附件1

济源市“李芳式的好老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名额

单位

名额

一中

3

济水

3

高级中学

2

沁园

3

四中

1

北海

2

五中

1

天坛

1

六中

1

玉泉

1

职业技术学校

2

梨林

1

进修学校

1

五龙口

1

济水一中

1

克井

2

实验中学

1

思礼

1

沁园中学

2

承留

1

北海中学

1

轵城

3

济渎路学校

1

坡头

1

太行路学校

1

邵原

2

特钢子弟学校

1

王屋

2

特殊教育学校

1

下冶

2

实验幼儿园

1

大峪

2

天坛路幼儿园

1

总计

50


附件2

济源市“李芳式的好老师”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师德考核

2016

2017

2018

 

 

 

工作单位

 

是否

班主任

 

教龄

 

曾获主要荣誉称号和奖励

主要事迹(1000字以内)

 

 

 

 

 

 

 

 

 

 

 

 

 

 

 


 

 

 

 

 

所在学校意见

(签字、盖章)

       

所在中心校意见

(签字、盖章)

       

市教育局意见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