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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19 | 来源: | 作者:

 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我市师德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中小学校处理教师师德师范行为提供了基本准则,是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探索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意义,把师德建设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发展和教师成长规律的师德建设新形式、新途径、新载体,针对在师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坚定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打击师德失范行为的信心和决心,着力解决好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以活动为载体,引导教师自觉履行职业道德

      各单位要采取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学习活动,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帮助教师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引导教师自尊、自强、自省、自律,使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自觉规范职业行为,提高师德修养水平。

    1.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师德教育报告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师德论坛、主题征文、专题讲座、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鲜明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涵,推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断发展。

    2.开展师德师风先进校创建活动。各学校要持续开展师德师风先进校创建活动,有效促进学校形成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校风,营造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浓厚氛围,努力把学校建成风气正、形象好、文明程度高的和谐校园。师德师风先进校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申报评选各类标准化、规范化、示范性及先进学校的重要依据。  

3.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积极组织教师开展“争当师德标兵”活动,大力表彰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教师节期间集中开展师德教育、表彰、宣传活动。成立师德报告团进行师德宣讲,大力宣传人民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优秀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诚实守信、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努力形成全市教师人人争做师德模范、个个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

 4.建立师德承诺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师德承诺制度,把师德承诺作为师德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签订师德责任状,每学期做好一次个人践行师德承诺总结,推动师德教育活动的规范化、常规化。

三、加强师德宣传,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

各单位将师德宣传作为学校重点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大力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通过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活动,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针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加以引导。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契机,联合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集中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严格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济源市《教师师德考核指导意见》,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师德考核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师德考核应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符合教师职业性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教师自评、互评、家长评、学生评、考核小组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五、构建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将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师德建设,要建立师德建设领导责任制度,把师德建设工作有关职责落实到具体人员。通过开通师德师风举报电话、设立师德举报箱或建立其他举报和反馈渠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师德建设进行监督和评议,接受社会舆论监督,预防和减少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不断完善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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