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函〔2020〕597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河南省中小学书法教育教师培训的通 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省中小学书法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书法教师的专业素质,进而发挥书法艺术特有的翰墨育人作用,推进新时代美育教育。经研究,继续举办河南省中小学书法教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具有一定书写技能、书法专业理论知识和发展潜力、承担书法教育教学任务、以语文教师为主的普通中小学教师,共计200名,分2期进行。各地参训名额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第一期:2020年11月26日—12月2日;
第二期:2020年12月10日— 12月16日;
培训地点:河南省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基地——中国翰园碑林(开封市龙亭北路15号);
报到时间:第一期:2020年11月26日8:00—12:00
第二期:2020年12月10日8:00—12:00
报到地点:维也纳国际酒店(开封市金耀路与西关北街交叉口,从开封火车站、客运中心站乘1路、51路公交车到清明上河园站下车向西150米)。
三、培训内容
以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教材为基准,培训主要内容:中国书法简史、书法基础知识、硬笔书法基本技能、毛笔书法基本技能、书法教育教法、书法创作与鉴赏。
四、培训方式
根据书法学科的特点,在集中培训期间,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讲解与示范相结合、临帖与创作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培训工作。同时建立书法培训工作群,利用网络优势加强集中培训后的疑难答疑及指导反馈,力求培训工作持续化、学习成果最大化。
五、培训经费
此次培训由省教育厅委托开封市教育局和中国翰园碑林具体负责实施。书法教师培训费、食宿费由省教育厅承担,交通费由参训教师所在单位负责。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选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书写技能和书法专业理论知识的骨干教师参加本次培训。
2、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参训教师的交通、饮食、人身安全等教育,确保参训教师全程安全;要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培训安排。
3、要严格执行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参训教师要提供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且参训前14天无疫情高发区经历。
4、省教育厅将于11月26日及12月10日下午3时在中国翰园碑林举行河南省中小学书法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开班仪式,参训教师均要按时参加。
5、请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和遴选条件上报人员,并利用河南省教师教育网(www.hateacher.cn)右侧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管理版)”进行报名。并填写《河南省中小学书法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学员信息表》(见附件2),于11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609550971@qq.com邮箱,同时请各位参训教师准备1寸彩照2张。
联系人:书法教师培训基地 侯忠敏 13608605621
省教育厅教师教育处 刘海涛 69691697
2020年11月17日
参训教师4人
第一期(2020年11月26日—12月2日):济源一中 张松涛、 高级中学 赵凡
第二期(2020年12月10日— 12月16日):沁园路小学 高玲玲、 济水一中 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