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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2018年度集聚(开发)区镇(街道)教育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 2018-11-05 | 来源: | 作者:

济政教督[2018]1

为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依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教育强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济政办〔2009〕41精神结合年度工作实际现制定2018年度集聚开发区镇(街道)教育工作考核办法

考核对象

全市18个集聚开发街道

考核内容及办法

教育投入基础100权重50%,以年终查阅财政所账目为准年度教育投入达到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0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5每超一个百分点加1投入资金前五名且达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分别给予单位5、4、3、2、1分的奖励

项目建设基础100权重50%,按照年度项目建设台账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半年观摩等形式进行督查单体项目完成年度任务50%及以上按完成比例得分低于50%不得分承担多项建设任务的取平均分每完成一个项目加5

有项目建设的单位得分=教育投入得分×50%+项目建设得分×50%;无项目建设的单位得分=教育投入得分×50%+全市镇级项目建设平均得分×50%。

教育安全建立学校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安保经费等投入每学期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各类学校及周边环境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学校师生安全

教育质量统筹协调辖区教育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教育现代化程度较高办学质量明显提升

结果运用

教育投入和项目建设得分作为年度镇(街道)教育创强工作表彰的主要依据

教育质量考核结果由教育局提供依据考核结果设立单项奖

本年度辖区学校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201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