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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基层单位重点工作过程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5 | 来源: | 作者:

  济政教督[2018]6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确保基层单位重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依据济源市教育局2018年度基层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济教[2018]4要求拟决定开展过程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督导范围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督导时间 

  514—68 

  督导要求 

  学校自查(514—516)。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要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材料要突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电子材料于16日前发送至邮箱dds0475@163.com。 

  过程督导(517—61)。由督导室牵头责任督学和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组成督导小组采取听取主要领导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基层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督导小组请于531日前将检查结果汇总后报督导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dds0475@163.com。 

  汇总结果(64—68)。督导室对各组督导结果进行全面梳理将问题分类整理上报班子研究形成工作台账跟踪督导落实同时将督导结果以公告形式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