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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20 | 来源: | 作者:

济教创〔2018〕75号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未成年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明确2018年优秀童谣作品征集事宜的通知》(教办思政〔2018〕137号)、《济源市文明办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重点征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愚公移山精神、展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风采的童谣作品,特别是体现新时代好少年新风貌、新姿态,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童谣。

  (二)作品标准。主要征集文字作品。①童谣要篇幅简短、语言活泼,音韵明快、朗朗上口,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童心童趣、体现时代气息。②童谣必须是原创作品,原则上为新近创作,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③严禁抄袭。

  二、征集安排

  (一)广泛动员。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动员,发动广大师生按照要求自主创作。

  (二)征集任务。3月28日前,各单位将师生创作的优秀童谣择优上报,各中心校不少于10首,市直学校不少3首。纸质稿件及汇总表盖章后,报送至局创建办320室,电子版发至jyjcjb6623182@163.com。

  (三)推荐上报。3月30日前,教育局将择优推选至市文明办。4月6日至4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6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优秀童谣评审委员会,对全市征集的童谣作品进行评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推动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扎实开展。

  (二)强化激励,确保质量。教育局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文明校园测评,对组织者和参与者根据活动情况、稿件质量高低等情况,赋予相应分值。

  (三)严格要求,按时报送。各校要对本单位推荐的作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内容积极向上,原创无抄袭,提交时需提供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附件:济源市教育局2018年优秀童谣推荐表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