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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转发济源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17 | 来源: | 作者:

济教创〔2017〕203号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现将《关于做好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济文明〔2017〕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周密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做好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撰写、审核、填报推荐表等工作。推荐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连同2000字详细事迹材料、300字简要事迹材料的纸质版(一式四份)及电子版,以及1寸免冠证件照(1张)和生活照(3张)的电子版,于8月8日前报送各类候选人1-2名至局创建办320室,电子版发至jyjcjb6623182@163.com 。

  2017年7月14日

关于做好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济文明〔2017〕9号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党工委,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市重点企业党委,高等院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道德素养、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在全市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社会风尚,市文明委决定开展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推荐评选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同时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在全市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润济源的浓厚氛围,为把济源建成又富又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以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奖项设置

  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等五大类,原则上每类2名,共表彰10名道德模范。另外,表彰10名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

  三、评选标准

  1.道德模范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是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道德模范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市级道德模范评选。往届市级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如果没有新的突出事迹,原则上不参加本次评选。

  四、评选机构

  1.市文明委负责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组织、指导、管理。

  2.市文明委邀请部分成员单位及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评委会,负责确定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及表彰人选。

  3.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推荐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

  五、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17年7月10日—7月20日)

  在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刊登评选活动公告,公布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实施步骤和评选办法,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评选推荐;各级各部门召开动员会,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力争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2.推荐阶段(2017年7月21日—8月10日)

  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采取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以及市直部门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民群众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推荐候选人,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主要领导审定后推荐每类候选人2名。

  3.初评阶段(2017年8月11日—8月31日)

  评委会办公室依据评选标准,从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选出30名正式候选人(每类6人),报评委会审议。

  4.公示和投票阶段(2017年9月1日—9月30日)

  评委会审议后,将30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济源日报》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动群众投票。

  5.评审阶段(2017年10月1日—10月30日)

  评委会根据群众投票结果,经综合评定后,确定10名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和10名道德模范提名奖正式候选人,对他们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后,向市文明委提交拟命名表彰的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

  6.审批及表彰(11月份)

  表彰名单经市文明委审批后,分别授予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和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荣誉称号,并适时举行颁奖典礼进行表彰。

  六、评选办法

  1.组织审核。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如人事、计生、公安等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应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并采取适当方式在推荐人选居住地或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推荐的道德模范候选人能够叫得响、立得起,确保评选工作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

  2.填报材料。各单位要做好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撰写、审核、填报推荐表(见附件1)等工作。推荐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连同2000字详细事迹材料、300字简要事迹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以及1寸免冠证件照(1张)和生活照(3张)的电子版,于8月10日前报送至市文明办(联系电话:6835163,电子邮箱:jiyuanhaoren@126.com)。

  3.公众投票。评委会办公室认真审核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从中确定30名正式候选人,并将他们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济源日报上刊发,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投票。

  4.产生建议名单。投票分为市民投票和评委投票,分别占30%和70%的比重,评委会办公室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得票率,由高到低列出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的建议表彰名单,报送市文明委审批。

  七、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市级道德模范是我市在道德领域授予市民群众的最高荣誉称号,具有社会示范作用,必须突出权威性、先进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坚持优中选优原则。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要与重大典型宣传工作相结合,将各行各业选树的做出重大贡献、具有重大影响的先进典型以及“最美人物”“济源好人”“新乡贤”等作为重点对象,把推荐评选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面向群众。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严格标准、严谨规范,确保评选出来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要立足基层、面向社会,充分体现群众性,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这项活动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大力宣传。要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贯穿推荐评选全过程,通过展览展示、基层巡讲、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等方式,激发人们的思想认同、情感共鸣和效仿意愿,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参与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各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充分展现各类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使道德理念和文明风尚深入人心,引导人们崇德向善、见贤思齐。

  4.严格审核。要确保整个评选活动阳光操作,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推荐人选必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过审核同意;要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评委会办公室将全程监督评选活动,并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6835163)。

  附件:1.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2.第五届济源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济源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7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