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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转发济源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17 | 来源: | 作者:

济教创〔2017〕201号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现将《关于印发<济源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济文明办〔2017〕3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7月14日

关于印发《济源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济文明办〔2017〕32号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党工委,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市重点企业党委,高等院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济源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济源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济源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三年行动计划

  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的必然要求,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完成脱贫攻坚艰巨任务的重要抓手,对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两个文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全国、全省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反对封建迷信、打击“黄赌毒”,树立文明乡风作为重要内容,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倡导勤劳致富、节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的道德风尚,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助力脱贫攻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把济源建成又富又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主导、村民自治。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党工委、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统筹施策。要深化村民自治,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

  (二)坚持党员带头、群众参与。要强化党章党规的规范约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充分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执行移风易俗相关规定,带动广大农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以良好党风政风促进社会文明风尚的形成。

  (三)坚持示范带动、逐步推进。要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文明村镇创建的重要内容,由点到面、结合融入,切实抓好移风易俗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以示范典型总结经验,以整体推进巩固提升。

  (四)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一线,从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和农民群众思想实际出发,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民族习俗和传统礼俗,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努力以新风良俗取代陈规陋习,取得切实成效。

  三、工作目标

  今年年底前,我市市级以上文明村镇要全面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移风易俗内容纳入“一约四会”,并切实开展工作。要全面推进移风易俗示范村镇建设工作,全国文明镇克井镇、承留镇和省级文明镇轵城镇、思礼镇、坡头镇要率先成为移风易俗示范镇。同时,每个镇至少选择10个示范村,以点带面,逐步推动移风易俗工作。

  ——到2018年底,全市70%的行政村普遍建立“一约四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在遏制婚丧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广大农民群众的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到2019年底,全市80%的行政村普遍建立“一约四会”,移风易俗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农村社会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在全市农村形成广泛共识。

  ——到2020年底,全市90%的行政村普遍建立“一约四会”,结合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进一步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全市50%以上的镇和行政村达到市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培养具有较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新型农民,为助力脱贫攻坚、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科学知识普及教育、文明新风教育,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农民群众反对愚昧、克服陋习,养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推动农村社会形成勤劳致富、节俭节约、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的道德风尚。市级新闻媒体要开设移风易俗专题、专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公益广告制作刊播工作,加强舆论监督,注重正面引导与反面曝光相结合,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广泛开展宣传普及移风易俗的文化活动,切实发挥农村文化能人、基层文艺骨干、文化志愿者的作用,让农民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要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充分运用村规家训、牌匾楹联、俗语格言等教育资源,通过建设文化墙、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倡议书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农村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教育活动,传播文明新风知识和文明礼仪规范,通过亲子教育有效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文明素养和行为习惯。

  (二)强化实践养成。依托文明村镇创建推进移风易俗。把移风易俗的要求贯穿文明村镇创建全过程和各方面,纳入测评体系,形成鲜明导向。把建设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作为推动移风易俗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以良好的人居环境滋养文明新风。文明单位创建要加强与农村的结对共建,既重视物质帮扶,更重视精神帮扶、文化帮扶、科技帮扶。文明家庭创建要结合移风易俗,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移风易俗光荣户”等创评活动,倡树文明新风。文明校园创建要发挥农村学校作为乡村文化中心的重要作用,让农村青少年成为文明乡风的传承者、弘扬者和践行者。要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七夕、中秋、十一等农民工返乡和订亲、婚嫁、祭祀、人情往来比较密集的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和民俗文化活动,策划开展孝老爱亲、文明祭祀、青年联谊、集体婚礼等主题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过健康、文明、和谐、节俭的节日。

  (三)注重党员带头。要重点抓好党员干部、先进典型等重点人群,发挥他们对农村群众的影响和带动作用。要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巩固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形成的良好态势,强化党章党规的规范约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移风易俗相关规定,在移风易俗活动中充分发挥好表率作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人物、农村基层工作人员要签订承诺书,建立申报制度,以身作则带头推动移风易俗各项工作。要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媳妇、好公婆、好妯娌、美德少年等各类先进典型选树宣传活动和优秀红白理事会、模范红娘等评选活动,从基层干部、乡村教师、退伍军人、创业人士和农村“五老”人员中发现和培养新乡贤,有力推动农村社会风气的改善。

  (四)引导群众自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一约四会”建设,将移风易俗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要督促指导所辖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参照市文明办制定的《济源市文明节俭办理婚事标准(试行)》和《济源市文明节俭办理丧事标准(试行)》,在村民协商自愿的基础上,对红白事划定具体标准和程序,便于操作执行;要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的作用,民主监督村务、开展乡风评议、批评不良现象,实现村民自治管理。要把文明节俭操办红白事作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切入点,加强对婚介公司、婚庆公司、民间红娘等相关服务行业的管理,规范流程和标准,强力遏制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现象。加强丧葬活动管理,整治殡葬用品市场,落实丧葬补贴政策,积极推进殡葬法治化建设。要深入开展禁黄、禁赌、禁毒专项打击行动和督导检查,坚决遏制涉黄、涉赌、涉毒违法犯罪在农村蔓延势头,坚决打击涉农犯罪,保护农民权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移风易俗作为党管意识形态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移风易俗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统筹规划和督促指导,与农村改革发展、脱贫攻坚任务结合起来安排部署。市文明办将协调纪检、组织、农办、科技、公安、民政、财政、一体办、文广新、扶贫办、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二)坚持城乡共建。强化统筹城乡共同发展意识,实行城乡联动,使城市创建与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互相促进。要积极推动财政投入、政策项目和各类资源向农村倾斜。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在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优势,与村庄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促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文化生活和乡风民风建设。要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引导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围绕移风易俗主要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农民群众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

  (三)抓好督导考核。市文明办坚持把移风易俗工作情况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指标体系,把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作为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和年度复查的指标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督导考核,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