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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达标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26 | 来源: | 作者: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语用20171027)和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市教育局决定开展语言文字达标校创建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2.教师目标。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具有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和自豪感。 

  3.学生目标。普通话水平达标,口语表达清晰达意,交流顺畅;掌握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书面写作能力、朗读水平和书写能力;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三、进度要求 

  2018年,全市完成50%以上的中小学校达标建设及查评验收工作。到2020年,完成所有中小学校达标建设及查评验收工作。已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原则上可视为达标,不再进行达标查评验收。 

  四、工作步骤 

  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制定全市中小学校全面达标建设通知;组织对市级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开展全面达标建设及查评验收工作;组织督查,采取多种形式按比例对各单位进行抽查,定期公布全面达标建设、查评验收及整改落实等情况。各中心校牵头负责所辖中小学校全面达标建设及查评验收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负责开展所辖中小学校全面达标建设查评验收工作。各学校是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的主体责任单位。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第一阶段(201891日—930日)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制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及年度达标建设计划。各单位要根据达标建设目标及进度要求,制定本单位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年度达标建设及查评验收计划,并以中心校为单位报送市教育局语委办备案;指导所辖中小学校制定“一校一案”具体达标建设工作方案。 

  (二)第二阶段(2018108日—1120日)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组织开展创建及查评验收工作。各中心校要指导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实行“一校一案”台帐式管理,并对所辖中小学校进行达标查评验收。市直学校的查评验收由市教育局负责。 

  (三)第三阶段:(20181121日—1220)日 

  组织市级抽查监督。市语委办对各中心校按学校总数的10%20%的比例随机抽查。抽查达标率100%的视为该中心校全面达标。 

  (四)第四阶段:(20191月—20201月) 

  参照第一、二、三阶段程序,完成其余50%学校的语言文字达标校创建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及《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手段,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开展达标校创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切实负起责任,共同做好达标校创建的各项工作。要加大投入,保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人员和经费。要做好查评验收专家人员的组织管理和镇级培训工作,进校开展查评验收工作的专家组一般由3-5人组成,专家选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学校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评价体系。 

  (三)注重规范。学校要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列入教科研计划,注重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培养目标,将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融入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及校园文化建设中。查评验收工作坚持不增加学校负担原则,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搞迎检性或刻意准备的展演或汇报演出等。在查评验收工作中要认真细致、客观公正,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廉洁自律。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纪律要求等现象的,给予通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教育局将成立“查评验收专家组”,每个中心校可推荐2-3名人选(其中一名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或普通话水平等级在二级甲等以上的)、市直学校可推荐1名人选,作为专家组候选人,专家推选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统一由市教育局进行评估培训。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须于920日前将达标建设实施方案、达标建设及查评验收计划、语言文字工作专家推荐人选名单、各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情况表报市教育局语委办,联系人:杨亚娟,联系电话:6610477,电子邮箱:jysywb@163.com 

    

  附件:1.济源市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2.济源市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201895 

 

  

  附件1 

  济源市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1制度建设 

(25) 

1-1       工作机构  

有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有校内部门分工负责制度。 

5 

1-2       长效机制  

语言文字工作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校长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在用语用字、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按照规定开设写字课和书法课。建立奖惩机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0 

1-3       校园环境 

普通话是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校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学校主页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校内公文、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及相关要求,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 

6 

1-4       经费保障   

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 

4 

2能力建设 

(30) 

2-1       规范意识   

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学生有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高年级学生有较强的中华文化和语言的自豪感。 

5 

2-2       教师能力 

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强调培训效果。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通过定期培训、综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适应教育教学的新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 

10 

2-3       学生能力 

学生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逐步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达到课程标准的相应要求。学生能熟练规范地使用普通话;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书写规范。 

15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3教育教学 

(25) 

3-1        教学活动 

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教师在授课、教案、讲义、板书、课件、试卷、作业批改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用语、用字和书写规范。语文教师熟悉、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方案,各学科教学中都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语文课重视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有日常和定期的口语考核。 

15 

3-2        文化传承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注重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教学,将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教师自觉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表率;学生有相关兴趣小组或社团,学生对中华优秀文化有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10 

4宣传普及 

(10) 

4-1        法制宣传 

将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列入学校普法宣传教育,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相关内容并定期更新。教职工熟悉掌握、高年级学生基本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4 

4-2       推广普及 

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积极发挥学校在家校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和对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社会研究和实践,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为家长和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或培训服务。 

6 

5科学发展 

(10) 

5-1       科学研究 

重视学生语言学习方法研究,有可以指导教育实践的研究成果。研究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体系,重视并开展学生口语测试评价。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方法研究。 

5 

5-2       创新实践 

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 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自主研发语言文字校本课程、教材或教辅材料,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5 

说明:1.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等级要求由各中心校自行制定;2.指标1-3中,学校名牌、公章等用字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3.指标2-2中,普通话达标率低于98%的此项不得分;4.各中心校可自行设定加分项目,总分不超过5分。 

    

  

  济源市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1制度建设 

(30) 

1-1       工作机构  

有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有园内部门分工负责制度。 

5 

1-2       长效机制  

语言文字工作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园长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内容;用语用字、幼儿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坚持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相互促进。建立奖惩机制,对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5 

1-3       校园环境 

普通话是幼儿园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园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幼儿园主页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园内公文、各式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校园文化建设要体现中国传统文化氛围,重视环境对幼儿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 

6 

1-4       经费保障   

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 

4 

2能力建设 

(25) 

2-1       规范意识   

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和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幼儿初步具有规范使用普通话的意识。 

5 

2-2       教师能力 

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强调培训效果。重视教师基本功训练,通过定期培训、综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并适应教育教学的新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 

12 

2-3       幼儿能力 

在幼儿培养目标中有语言规范意识和语言交际能力的要求。逐步提高幼儿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达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相应的要求。幼儿能够听懂普通话、愿意讲普通话、并能用普通话表达,具有文明的语言习惯。 

8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3教育实践 

(35) 

3-1        教育教学 活动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均使用普通话,教案、课件等用语用字、书写规范。注重幼儿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注重语言素养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融合。 

20 

3-2        文化传承 

用适合幼儿的方式方法,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诗词诵读等活动。注重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将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教师自觉成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表率。 

8 

3-3       创新实践 

积极探索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重视幼儿语言学习方法研究,结合本地和本园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 

7 

4宣传普及 

(10) 

4-1        法制宣传 

将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列入幼儿园普法宣传教育,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相关内容并定期更新。教职工熟悉、掌握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 

4 

4-2       推广普及 

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展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发挥幼儿园在家园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和对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为家长和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或培训服务工作。 

6 

说明:1.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及以上为良好,90分及以上为优秀;2.指标1-3中,如果幼儿园名牌、公章等用字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3.指标2-2,幼儿园教师普通话证书二级以上达标,如果普通话达标率低于98%的此项不得分。4.各地可自设定特色项目为加分项,总分不超过5分。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