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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行2018年度校本研修及教师工作坊建设交流活动的通知 济教办师〔2018〕40号
发布时间: 2018-11-29 | 来源: | 作者: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校内外教师研修效益,促进我市教师队伍专业素养提升工作开展,根据《济源市中小学校本研修管理办法(暂行)》(济教师〔2017〕279号)、《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源市教师工作坊研修计划>(2018-2020)的通知》(济教师〔2018〕68号)、《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教师素养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2018-2021)》(济教〔2018〕131号)及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本研修及教师工作坊交流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基层单位自主申报,全市集中交流的方式,集中交流2018年度校本研修及教师工作坊建设的典型做法,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同时,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校本研修先进单位、优秀教师工作坊各30个;校本研修先进个人及优秀教师工作坊坊主各30名;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各15个)。

  二、方式方法

  (一)校本研修

  1.自主申报。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各中心校组织本辖区的交流工作,在交流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本单位成建制中小学校总数的30%推荐上报参加市级交流的学校。市直学校可自行申报。推荐的展评学校报送本单位校本研修代表性材料,并同步申报校本研修先进个人候选人一名。

  材料上报要求:各参加市交流的先进单位及个人的申报表各一份,2018年度校本研修方案及相关材料。上报资料择优分类,总数不得超过三个档案盒,并注明单位及资料目录。

  2.材料展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材料查阅,互相学习借鉴。

  3.交流汇报。由各申报学校指定发言人汇报本单位校本研修实施情况。

  4.民主评议。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民主评议。

  5.集中点评。相关人员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

  (二)教师工作坊

  1.自主申报。每个中心校或市直学校申报1-2个教师工作坊进行交流,市级名师工作室可单独申请参评。推荐的工作坊不上交交流材料,可同步申报优秀工作坊坊主候选人一名。

  2.材料上报。优秀工作坊及坊主申报表各一份。

  3.汇报交流。由工作坊坊主汇报本工作坊工作开展情况。

  4.集中评议。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民主评议。

  三、时间节点

  1.材料报送:所有材料以中心校、市直学校为单位报送市教师进修学校406室,上报时间截止到12月3日。

  2.交流展评:初定于12月5日、6日在市教师进修学校分别进行校本研修和教师工作坊交流展评,活动分学段进行,汇报时长为每人不超过8分钟。

  3.表彰奖励:在交流展评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将在12月份对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相关要求

  1.广泛参与,认真总结。各单位要以年度交流展评为契机,认真总结梳理全年教师培训工作,做好对辖区内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的督促落实,并及时总结经验得失,为明年工作做好前提准备。

  2.突出重点,评出特色。校本研修及教师工作坊建设是落实培训重心下移,扶持基层学校提高日常教研质量与研修水平的重要抓手,是发挥区域骨干教师示范引领及提高管理效益的重要平台。本次展评要突出服务日常教学,提升学科专业水准,通过展评活动,真正让校本研修与教师工作坊成为教师专业素养提升的平台。

  3.发现典型,推广经验。活动中,各单位要注重发现典型,及时推广经验,带动本单位教师专业发展工作,市教育局将在交流展评活动的基础上通过教育网和微信群等平台,及时推介先进经验,为全市各单位和教师提供学习资源。

  附件:1.济源市2018年度校本研修先进单位申报表

  2.济源市2018年度校本研修先进个人申报表

  3.济源市2018年度优秀教师工作坊申报表

  4.济源市2018年度优秀教师工作坊坊主申报表

  5.济源市2018年度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6.济源市2018年度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