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济源支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学校‘校园餐’管理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济源现有供餐的中小学、幼儿园共192所,包括自主经营158所、委托经营24所、校外供餐11所(其中3所初中既有食堂供餐,又有校外供餐),中央厨房供餐2所;有食堂的学校184所,食堂207个;涉及委托经营企业17家,校外供餐企业4家;就餐学生100635人。
示范区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您所提建议的办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梳理建议事项,明确工作导向,结合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关键重点,“查、改、治、建”一体推进,有力推动“校园餐”管理工作持续向好发展,全力守护每一个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优化供餐模式。学习借鉴“惠济模式”,探索“政府主导、自主经营、数字赋能、阳光监管”的校园供餐模式。经示范区管委会协调,国企济源市粮业有限公司在北海中学和济源一中初中部试点运营“中央厨房+卫星厨房”,采取“在公司中央厨房进行食材洗切粗加工,到学校厨房进行烹饪加工,到教室进行分餐食用”的供餐模式,坚持“服务第一、微利经营”的原则,彰显国有企业承担服务民生的社会责任,保障学生吃上安全营养、优质廉价的饭菜,让家长群众放心满意。
二是鼓励自营为主。依据《河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中小学食堂原则上要采取自营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示范区教育体育局按照“成熟一个、调整一个”的原则,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经营食堂和校外供餐向自主经营转变,确保学生就餐安全。2024年至今,承留实验小学等6所学校食堂转办为自主经营。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制定《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实施办法》,学校建立健全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单独开设食堂专用银行账户,师生缴纳的餐费等资金纳入该账户统一管理。以委托经营管理方式经营的,学校和受托企业开设共管账户,食堂经营活动资金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加强食堂财务审核,严格控制食堂食品成本,保障餐饮质量。规定学校食堂就餐人员必须付费就餐,师生同质同价。学校每学期末对食堂整体收支情况进行核算,并向师生和家长公示。示范区教育体育局每年度抽取部分学校开展一次食堂财务审计,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随机入校检查,多方评价监督,强化资金监管。
四是做好风险防范。今年“五一”节之后,因天气炎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增大,部分学校就餐学生大幅度减少。针对家长群众重点关注和容易出现舆情的校外供餐工作,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及时进行摸底排查和分析预判,立足学校实际,提前做好风险研判,摸清学生就餐需求,灵活学生就餐方式,针对在家就餐方便的学生群体,提倡学生在家就餐;对于不能在家就餐的学生群体,督促学校摸清底数,细化工作措施,做好配餐服务工作,满足学生在校就餐需求,坚决避免不顾实际、简单粗暴搞一刀切的情况。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春季以来,示范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各科室“下沉”联系学校督导1次,“中心校(市直学校)+属地市场监管所”全覆盖检查1次,指导基层学校开展自查自纠4次,组织责任督学每月入校开展监督检查1次。会同市场监管、卫健、公安、财政等部门制定《2025年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联合检查方案》,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强化动态督导检查,实现食材采购信息、明厨亮灶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和家长监督信息实时共享,5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24所供餐学校,发现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和“三防”设施不规范不完善等问题76项,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先后印发《通报》2期、《工作提示》3次、《问题整改督办通知》29件,专题约谈学校1家,推动“校园餐”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构建“校园餐”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坚决守住学生食品安全底线。
在办理政协提案的过程中,我们深深感受到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期盼,感受到政协委员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担当,也让我们备感肩上责任重大。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持续完善“校园餐”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学生在校就餐安全、营养、健康,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2025年7月25日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