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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生活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7 | 来源: | 作者:

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生活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中心校、各高中: 
根据《济源市教育局 济源市民政局关于对济源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进行资助的通知》(济教〔2018〕119号)精神,从2018年秋季开始,对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济源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给予生活补助。为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2018年8月17日 
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生活补助实施细则 
 
 
对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发放生活补助是我市扶贫工作的创新之举,是帮助贫困家庭快速脱贫的有效途径,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保证,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补助对象 
济源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以教育部官网公布学校为准)就读的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二、补助标准 
生活补助每生每月500元,全年按10个月在校时间计算,每年共计5000元。 
三、资金来源及发放 
补助资金从“济源市慈善总会发展基金”中列支。由教育局会同扶贫、民政等部门,共同审核确定当年受助的大学生,每年11月份通过指定银行一次性集中发放。 
四、学生信息管理 
每年7月份,教育局对市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数据按照年龄段进行分割,依据属地原则将17岁至30岁的人员名单下发各中心校。中心校要逐户走访,核实本镇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就学信息等,填写XXXX年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9月20日前上报教育局。 
各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登记本校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就学信息等,填写XXXX年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9月10日前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对全市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信息进行汇总。 
五、资助程序 
1.每年7月份,中心校将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生活补助实施细则递交镇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通过镇政府向各村第一书记或支部书记宣传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进而告知本村建档立卡户在读大学生,按规定程序申请。 
2.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填写XXXX年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村委会和镇扶贫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学生本人将所有材料递交所在镇中心校。申请工作9月1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3.中心校工作人员根据学生提交材料,填写XXXX年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XXXX年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名单(见附件3)。 
4.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统计汇总中心校上报数据,填写XXXX年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名单,经有关人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10月中旬送交民政局复核,申请资金发放。 
5.11月上旬,配合民政局通过代发银行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上,留存银行发放记录(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 
6.11月下旬,教育局通过中心校将资助情况书面告知学生家长、驻村第一书记或支部书记。中心校自行制作签收回执单。中心校以短信、微信形式通知受助学生查询到账情况并及时回复。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保证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效率,扩大社会影响,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向纵深发展。 
2.建立微信工作群。教育局资助中心要建立“大学生补助”微信群,成员包括中心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分管领导及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便于解疑答惑,交流工作。各中心校也要建立“大学生补助”微信群,成员包括本辖区中心校领导、中小学校长、相关老师、所有申请补助的大学生,通过微信群既可以向学生宣讲政策,解疑答惑,告知资金发放情况,又便于联系学生,为以后年度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3.各中心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按要求上报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要加强与建档立卡学生的联系,方便开展工作。 
4.教育局将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生活补助实施细则上传济源教育网-公众服务-学生资助栏目,向社会公开,可随时下载使用。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学生申请材料 
1.XXXX年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1); 
2.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封面和第一页复印件; 
3.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封面和首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和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6.银行卡复印件(统一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 
(二)中心校上报材料 
1.XXXX年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1); 
2.XXXX年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信息采集表(附件2); 
3.XXXX年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名单(附件3); 
附件2只报电子稿,附件1和附件3一式三份,中心校、教育局、民政局各一份,经有关人员签字,单位盖章汇总上报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证明材料由中心校规范装订,存档备查。报送时间截止9月20日,逾期不报视为该镇没有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责任自负。 
(三)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上报材料 
1.XXXX年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信息采集表(附件2)。 
 
 
附件:1.XXXX年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2.XXXX年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信息采集表 
3.XXXX年济源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名单 
 
 
联系人:周小敏 
联系电话:0391—6613060 
材料报送邮箱:dxszz4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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