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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31 | 来源: | 作者:
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为做好济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助学贷款在教育扶贫和金融扶贫上的重要作用,助力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国家及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规定,现就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贷款政策 
济源示范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济源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在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一)贷款范围和对象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条件 
1.借款人:被国家正规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市;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三)贷款额度和期限 
1.贷款额度: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对本专科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并必须是100的整数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条件受疫情影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贷款金额可按最高额执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由原来的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不少于6年,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贷款最长期限。 
3.宽限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借款学生毕业后5年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4.贷款利率和利息 
(1)利率: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2)贴息: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四)贷款材料 
2020年开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按照先预申请再由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办理点)现场办理的程序进行。对未进行预申请,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遭受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各相关高中、职业高中按照规定结合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情况,为其办理预申请,并将其预申请信息导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需要提交高校鉴定证明。 
(1)首次贷款需提交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学生本人签字,无需盖章。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A4纸同一面上)。 
3.新生录取通知书(或在校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困难证明材料,包括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孤儿、残疾、高校鉴定证明或个人困难情况说明(后附学生承诺:1、本人确系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本学年学费,如发现所述情况不实,愿意承担相应责任。2、本人已了解生源地信用贷款责任和义务,如果贷款获得审批,将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还款。学生签字)。 
5.两人户口簿原件。 
(2)续贷需提交材料 
1.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续贷申请表原件一份。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 
3.现场办理申请手续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五)办理流程 
1.注册用户。登陆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 
2.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填写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在线进行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 
3.现场审核。首次贷款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资助中心(或办理点)办理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办理即可。 
4.签订合同。资料审核通过后,资助中心和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打印受理证明。 
5.录入回执。赴高校报到,将借款合同交给高校资助中心查看,并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给高校,请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6.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合同。 
7.通过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发放贷款,并支付至高校账户。 
二、组织实施 
济源生源地贷款工作,在示范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由示范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实施。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生源地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在疫情防控还没有结束的情况下,各办理点要采取每天给受理场所消毒、通风、测量体温、佩戴口罩、设置“一米线”等措施,避免在受理过程中出现扎堆、排队、拥挤等现象,确保学生、家长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本年度贷款受理时间从7月20日起至9月27日。 
(一)加强受助学生资格审核 
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政策措施,各校要参照《济源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济源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济教【2019】126号)认定贷款学生资格,切实加强对困难学生资格的审核和认定工作,严禁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贷款范围。坚持“应贷尽贷”与“精准滴灌”并举,杜绝“想贷就贷”和“大水漫灌式贷款”。 
(二)指导学生做好网上贷款申请工作。 
认真学习《学生在线系统填写指南》(附件1),能够熟练进行网上注册、申请等工作。指导学生做好网上贷款申请,按要求填写贷款申请表。 
(三)按照《济源示范区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交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审核贷款材料,签订贷款合同。 
(四)按照助学贷款档案整理教程要求初步完成存档,认真填写《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贷合同档案卷内文件目录》(附件3)。 
(五)按时参加资助中心组织的合同集中审查、档案整理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生源地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途径, 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实现国家资助政策既定目标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政治意义。各校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生源地贷款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生源地贷款作为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关注民生、推进教育公平的重大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生源地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1-2名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研究制定本校生源地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错峰受理确保助学贷款工作正常开展。 
(三)做好预案防范。为积极预防我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大量学生集中申请的局面,各校需制订应急预案: 
1.各校可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校讯通、网络等多种方式告知学生及家长,我市生源地贷款工作已经开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毕业高中咨询办理。 
2.各校应安排1—2个计算机教室,配备打印机等设备,由专职教师指导学生集中上网填写贷款申请,并打印申请表,签订贷款合同。 
3.设立咨询室,安排专人耐心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防范化解各种矛盾,避免群体事件发生。 
  
附件:    1.学生在线系统填写指南 
          2.济源示范区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交材料一览表 
          3.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贷合同档案卷内文件目录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