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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关于推荐2018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6 | 来源: | 作者: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部门办学,局属各科室: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河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人社函〔2018〕377号)要求,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将评选表彰一批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与名额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3个

  2.河南省优秀教师 6人

  3.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2人

  二、推荐对象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推荐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2.河南省优秀教师的推荐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专任教师及教研人员。

  3.河南省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和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三、推荐要求

  1.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可推荐1—2名先进个人候选人(具体项目自选),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可对照条件自由申报。

  2.各单位要向全体教师传达通知精神,公开评选条件和要求,公布推荐名额,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候选人选,自下而上逐级审核评选推荐,确实把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市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候选对象进行评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3.各单位务必于8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局人事科:

  (1)评选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评选工作基本程序、公示情况、推荐对象名单及基本情况);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一式1份,加盖公章;

  (3)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套(按顺序装订加盖单位公章,材料袋封面须注明:推荐单位、候选对象单位、姓名、申报荣誉称号等);

  四、组织领导

  评选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忠于职守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联合组成济源市先进工作者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事宜。

  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评审领导机构,精心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