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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22 | 来源: 教育体育局 | 作者: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根据职称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济源教育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按照新修订的《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2070)进行申报和推荐,其他中小学教师职称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进行申报和推荐。

(二)按照《济源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须具有农村学校3年(山区学校2年)任教经历方可申报;镇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原则上需具有2所学校工作的经历方可申报。

二、推荐指标

(一)中级职称计划推荐指标258个;

(二)高级职称计划推荐指标132个;

(三)正高级职称计划推荐指标6个。

(具体见附件1

另:中级、高级大龄绿色通道专设职数以申报审核结果为准。

三、倾斜政策

(一)向优秀人才和基层一线倾斜

1.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0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

2.获得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最美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通过职称“绿色通道”申报高级教师的;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

3.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职称“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二)申报一级、高级教师职称,连续在农村学校一线教学任教满30年且在评委会组织的讲课答辩中合格者,以及成绩居同类别人员中前85%的下列一线教师,其素质教育和教教学研究能力方面有关条款可适当倾斜:

1.长期在农村学校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申报一级教师或满20年申报高级教师,现仍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农村学校教师。

2.担任班主任15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现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3.连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15年以上申报一级教师或20年以上申报高级教师,现仍在特教岗位上教学的一线教师。

(三)在全国有重要影响或作出突出贡献或卓越成绩的青年优秀人才,任现职以来受到国家级表彰、获国家级学术技术称号、被认定为省C类以上人才、获得中原教学名师、中原名师、中原教研名家或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限前3)以上奖励等级的,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聘任年限可适当放宽12;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时, 聘任年限可放宽1年。在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时,符合其他条件,其教育教学研究方面,评委会可适当倾斜。

(四)正高级职称评审要向一线教师倾斜,申报正高级教师时,担任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和教研机构的行政领导(正、副职)职务的,不得超过推荐总人数的30%

、推荐与申报

(一)科学制定职称推荐办法。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以《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为基本依据,发挥职称政策的“指挥棒”作用,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向重要岗位倾斜;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导向,在广泛征求一线教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职称推荐办法,推荐办法应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须经单位教职工大会或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报局人事科备案。

(二)认真落实“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严格遵循下列程序:

成立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或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中一线教师应不少于二分之一。

1.实行职称推荐工作“五公开”,:职称政策申报数额推荐办法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结果须通过单位网站及公告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发布。

2.需对所有申报人参评资格、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并在单位统一一次性公开展示并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留档。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与3个工作日,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一律不得上报。

3.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在师德师风、业务学习、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4.在考核的基础上,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依据本单位职称推荐办法采取科学规范的量化赋分办法,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提出推荐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员方可逐级上报。公示截屏或张贴图片要随同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凡未经公示的,不予接收

5.在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等推荐程序中采取具体措施,自觉接受单位职工、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三)关于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核

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各级职称评审委员将会公布“申报审核时间”,请各单位和所有申报人员务必遵守,按规定时间和流程完成申报和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1.网上申报流程

1)用人单位联系上一级主管部门创建单位帐号,上传材料完善单位信息并通过审核(已创建完成);

2)通过审核后,用人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3)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

4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应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

2.网上审核流程

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级审核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主要审查责任。

个人提交申请后,由所在单位进行认真审核推荐上报,各级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进行申报和审核,严格遵守职称工作各项纪律,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申报评审材料实行逐级负责制,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的身份、行政职务、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否则将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

六、监督管理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和《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有关人员或单位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规严肃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不得申报:

1.未经单位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等集体研究的,不得申报;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要求的,当年不得申报;

3.违反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禁令的,当年不得申报;

4.拒绝承担教育教学、教研任务等工作,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当年不得申报;

5.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人员,仍在受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不得申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自查实之日起,3 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2.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3.隐瞒聘任期间曾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4.其他严重违反申报推荐规定行为的。

(三)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签署意见。申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情节较为严重的,停止该单位2年称申报评审工作,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申报、推荐的;

2.为申报人员评审职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四)有其他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材料报送

(一)单位提交材料(需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推荐办法(以红头文件形式上报1份;

2.开展五公开情况报告1份;

3.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表2份;

4.公示(含大龄专设职数公示)截图或照片1份;

5.申报推荐人员花名册1份;

6.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审核登记表1份;

7.所有申报人的《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合订1套;

8.城区学校须提供申报人农村任教证明(支教期满人员提供《济源市中小学教师支援农村教育证书》或支教服务期满文件)合订1套;

    9.农村学校须提供《农村中小学教师职称农村绿色通道专设职数申请表》和《农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考核认定专设职数申请表》各1套,花名册1份;

10.单位出具的申报人无违法违纪证明和师德师风考评情况。

(二)个人材料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委会审核通过后从职称申报系统打印)

(三)报送时间

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详见附件。

资格审查和报送材料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局人事科联系(0391-6614810)。

附件:1.济源示范区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推荐指标

      2.2023年度济源示范区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花名册

3.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审核登记表

      4.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表

     5.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6.济源示范区中小学教师农村任教证明审核表

      7.2023年度职称申报、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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