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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2 | 来源: | 作者:

                                                                          济教办科〔2018〕5号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3〕476号),深入推动我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健康发展,经研究,定于10月份开展“济源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塑造积极品质 激扬青春梦想”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8日——11月8日。

  

  三、活动内容

  

  1.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的活动

  

  (1)邀请河南大学王瑶教授开展专题讲座。

  

  (2)开展“蒲公英”心理健康志愿者系列帮扶活动,推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宣传和知识普及。

  

  (3)开展宣传月成果评选活动。

  

  2.各中小学校自行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

  

  以组织“七个一”活动为主要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举办一场专题讲座。各校可邀请济源市心理健康专家讲师团和志愿者团队成员开展专题讲座,如:目标与人生、赢在努力、我的未来不是梦等等。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进而帮助学生形成积极健康的心理品质。

  

  (2)围绕主题开展一次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各校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报校刊、校园广播、校园网等途径进行宣传活动(形式不少于3种),着力创建良好的班级和学校环境,创造温馨的育人环境。

  

  (3)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如主题班会、心理剧、制作手抄报及心灵书签、绘制心理漫画、书写心灵成长征文等。

  

  (4)举行一系列团辅活动。各学校要利用班会课、心理健康课、社团活动等载体,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素质训练活动,塑造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

  

  (5)开展一次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利用校外活动场所或学校少年宫,组织开展有益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心理素质拓展活动。

  

  (6)观看一场与主题相关的心理影片。学校可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内容积极的心理影片组织学生观看,并由心理辅导教师对影片内容进行点评,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并撰写观后感,加深学生对校园欺凌的全面认识。

  

  (7)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各学校要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积极申报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并开展心理教育案例、心理小故事、心理漫画、活动设计、课件、论文(学生小论文)、校园师生心理剧评选活动。择优推荐参与上级评选,以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四、活动要求

  

  1.全市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根据学校实际和学生心理特点,合理安排宣传月的各项活动,突出本校特色,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2.各校要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围绕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内容。心理教师要发挥指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学生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等组织的积极性,营造积极向上、努力拼搏的氛围,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五、其他事项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拟定活动方案,扎实开展活动。并于活动结束后(11月15日前)以中心校、市直学校为单位将活动方案、图片以及宣传月活动登记表(见附件1)等相关材料报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电子稿发jyxljkjy@163.com。联系人:孙姗姗,联系电话:0391-6910368。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