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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16 | 来源: 教育体育局 | 作者: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进一步繁荣教育科学研究事业,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济源教育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范围

凡我教育工作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公开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正式出版的著作,书号必须是“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9]”,且必须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

已经结项的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并且将结题鉴定专家组的建议进行了修改和实践未经修改和再实践的研究报告不得申报成果。

(三)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或论著的第一作者,课题研究报告的主持人),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必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成果申报要求

报送单位必须将申报者的纸质材料与相应的电子稿编序申报成果须使用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参评成果材料,袋内明细表贴于档案袋正面,袋内材料包括:

1.《济源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纸质文本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成果原件1份(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要求如下:

1正式发表的论文类成果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成果原件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1套。

2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符合要求的原件1本。

3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修改过的报告)及《结项证书》复印件1套。

上述成果材料均需经过报送单位审核,并在原件或复印件上申报者姓名处加盖公章,评审后复印件不再退回。

3.《济源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由主送单位填写,纸质文本1份。    

报送单位同时发送所有成果申报材料和单位申报汇总表电子稿。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单位+姓名,内含1.成果申报表2.成果文档。文件夹排序需与汇总表一致。电子邮件“主题”栏注明“2023成果评审+报送单位+份数”。各单位汇总后集中报送至教科所。

三、成果申报程序

1.各单位统一报送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局机关科室人员可直接申报。 

2.报送时间:所有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稿)请于1117日前报市教科所。    

3.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成果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严守学术道德,不得剽窃他人成果,所有申报成果将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查重),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评审环节,并通报所在单位,两年内不得参加成果评选。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亚青  联系电话:0391-6616191

邮箱:hnjyjks@126.com   

地址:济源教育体育局西区237室  

  

  

附:1.济源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

2.济源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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