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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2023年度年检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19 | 来源: 教育体育局 | 作者:

各中心校,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加强济源示范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经研究决定,自2024418日开始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取得《办学许可证》、《同意书》的校外培训机构,分为学科类和体育类(以下简称“机构”)

、年检内容

日常工作和“双减”工作、党建工作等开展情况,管理平台信息填报等相关办学行为,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办学规范、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年检提交材料

(一)2023年度《年检申报表》(附件1);

(二)教职工(教练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纸质(附件2);

(三)2023年度年检评估检查表(附件3);

(四)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

(五)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机构无法自行出具相关财务报表的,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有关材料;

(七)办学场地的产权证明、租赁协议、消防及房屋合格等证明材料;

(八)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年检时间及步骤

年检时间自2024418日至430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机构自查申报(424日前)

各机构下载年检申报表和年检评估检查表,填写相关内容,自查打分,并将相关材料于425日前上交中心校。逾期不报年检申请,视作主动放弃,年检结果直接认定为“公告注销”。

第二阶段:中心校实地审查(426日前)

各中心校组织人员到机构开展实地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加盖中心校公章,连同年检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426日前上报至教体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第三阶段:市局审核公示(430日前)

教体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到机构实地走访,按照年检内容开展现场检查,根据机构财务状况最终确定年检结果,并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

有关要求

(一)本次年检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70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上为合格。

(二)对年检中发现存在下列问题的,年检结果将认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安全上存在隐患,管理达不到相关要求的;

2.超出规定时间开展培训的;

3.收费标准超过政府指导价或未完全纳入预收费监管的;

4.未按要求签订合同或违规发布广告的;

5.净资产低于注册资金,特别是净资产为负数(资不抵债)的;

6.违规聘用公立学校在职教师代课的;

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年检结果定为“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在其《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上加盖年检印章,按照要求列入白名单;对“基本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延期验证,在未经复查合格前,不得招生;对“不合格”、“公告注销”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并依法取消其办学资格,予以注销并通报登记部门。

附件:1.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年检申报表

      2.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工信息登记表

      3.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年检评估检查表

      4.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年检情况汇总表

      5.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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