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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7 | 来源: | 作者:

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

为吸取郑州绿地原盛国际写字楼“2.1”火灾事故深刻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济源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济防安〔201826号)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此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面掌握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现状

各单位要按照市教育局印发的市教育系统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有的放矢,对辖区、学校内所有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建筑、已完成节能改造的建筑以及正在进行外墙保温建设的施工现场进行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对高层建筑、教学楼宿舍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在建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外墙采用何种外保温材料、外墙设置的宣传栏、灯箱的情况、外立面孔洞或缝隙封堵情况、屋顶可燃物、外墙可燃装饰物清理等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并登记在案。

二、切实加大外墙保温材料专项整治力度

采取封堵、包覆措施对于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室外存在缝隙、裸露保温材料等缺陷的,建筑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要采用不燃材料对缝隙进行封堵、对裸露保温材料进行包覆因安装空调、宣传栏、灯箱等在外墙开凿的孔洞,管理单位要使用不燃材料进行严密封堵。

(二)加强广告牌、灯箱等用电设施管理。建筑产权和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建筑电气安全检测,及时更换老旧线路,使用不合格保温和装饰材料的高层建筑外墙安装空调外机、户外广告牌、霓虹灯等用电设施的,要对电气线路进行穿管保护,并远离保温层和装饰层。

(三)全面清理可燃物。建筑周边地带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对于屋顶可燃物、敞开阳台的可燃装饰物以及攀附在建筑物外墙的可燃物,要全面进行清理。

(四)悬挂告示牌。在建筑的醒目位置设立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及防火要求标识,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五)明确禁放区域。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以及使用易燃材料进行外墙外保温的高层建筑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周边6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六)加强节日期间现场监护。元宵节将至,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存在隐患的场所、建筑、在建工地等派出专人现场监护,死看硬守,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七)加强值班巡逻。节日期间,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在学校进行不间断流动巡逻,确保发现火情能够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二、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到人

市教育局适时对各单位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工作不落实的,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约谈中心校、市直学校以及产权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凡因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引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由公安部门严格按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法予以追究。

201831日前,各单位要将建筑外保温材料摸底统计表(附件1)和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送局安全办。

 

附件:1.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排查摸底统计表

2.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