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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7 | 来源: | 作者:

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

切实提升全市校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安全〔201877号)和济源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防安〔201826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市教育系统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查”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行动方案,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按时间步骤抓好落实。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将自查总结及“五查”情况登记表于4月22日前加盖章纸质版上报教育局安全办和发规科

 

联系电话:6639682(安全办) 6619023(发规科)  

                    2018年2月27


全市教育系统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郑州绿地原盛国际高层办公楼“2.1”火灾事故深刻教训,全面整治解决校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切实提升校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及市防火委统一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4月底,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以校舍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用火用电用气、消防设施、安全疏散、多产权建筑消防管理为重点的深化校舍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各级领导指示精神,结合郑州绿地原盛国际“2.1”火灾暴露的问题,严查全市教育系统校舍外墙保温和装修材料、用火用电用气、消防设施、安全疏散、多产权管理五项重点隐患,集中整治校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校舍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教育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1日前)。各单位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

(二)排除整治阶段(32日至4月15日)。对照行动方案和整治重点,全面排查教育系统所属房屋校舍,分类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督促落实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16日至22日)。市教育局会适时组织对各单位房屋校舍“五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对“五查”行动进行自评总结,健全房屋校舍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查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结合省教育厅及市防火委部署开展的校舍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对系统所属校舍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外墙保温和装饰材料的种类和燃烧性能,建立工作台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外墙材料情况不清楚的,要重新进行检测摸排,必要时督促单位学校抽样送检。

具体要求:1.对使用不合格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的校舍,按照住建、房管、质监、消防等相关部门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认真研究制订措施,切实加以解决。2.各单位协助产权单位和物业公司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结合改扩建工程及时进行更换;一时无法改造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竖向、水平防火分隔。3.外墙材料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和存在孔洞的,要立即进行修补、封堵。4.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警示标志,严禁在外墙明火作业,严禁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停放电动自行车,并指定专人加强巡查检查,落实严管严控。

(二)查用火用电用气。重点整治单位校舍内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电缆井内堆放可燃物、室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等问题。

具体要求:1.各单位房屋校舍产权和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即开展一次电气、燃气安全检测,及时更换老旧线路,消除火灾隐患。2.使用不合格保温和装饰材料的校舍外墙安装空调外机、户外广告牌、霓虹灯等用电设施的,要积极组织拆除,一时无法拆除的要对电气线路进行穿管保护,并远离保温层和装饰层。3.没有集中供暖的房屋校舍,对电暖气、小太阳和空调等大功率取暖设备进行全面自查,严禁超负荷运行或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

(三)查消防设施。重点整治校舍消防设施缺失、故障、损坏、停用,以及未按要求签订消防设施维保协议、定期进行维保检测等问题。

具体要求:1.各单位全面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消防维护保养协议,落实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施完好有效。2.对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的,要督促立即制定整改计划,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增补维修。3.对涉及建筑消防安全申请动用维修基金的,请及时向上级部门报批。

(四)查安全疏散。重点整治校舍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缺失、损坏,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

具体要求:1.对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的,要增设室外疏散楼梯和通向屋面的出口。2.对防火门损坏或拆除的,要及时维修恢复原样,并设置永久性警示标志。3.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缺失的,要限期安装到位;对避难层(间)被占用的,要恢复原有功能。4.对室外消防车通道和登高作业场地,要加强巡查,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线,严禁停放汽车、电动车和搭建其他障碍物。5.春节后,所有校舍产权和管理单位要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活动,开展一次高层公共建筑或学校教学楼逃生疏散演练。

(五)查多产权管理。全面摸清各单位房屋校舍产权管理情况,督促健全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具体要求:1.对多产权房屋校舍,要明确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细化公共区域和各自使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定责定岗到人。2.督促校舍物业服务单位与入驻、承租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分级分岗位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定期组织针对性灭火演练,自觉加强火灾防范。3.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没有物业服务单位的校舍开展排查,摸清情况,登记造册,督促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学校是人员高度密集场所,各类致灾因素相对集中,发生火灾风险极高,极易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各单位务必深刻吸取郑州“2.1”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校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将“五查”行动摆在突出重要位置,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全力整治校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决防止类似火灾在校内发生。

(二)逐级组织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各单位“五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利用春季校园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全市教育系统安全情况,特别是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整治。各中心校也要成立督导组,及时对辖区内学校组织开展专项暗访检查,对问题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约谈单位和学校负责人,强力督促工作落实。

(三)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在“五查”行动检查验收期间,凡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不彻底的,一律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今后凡发生火灾,教育局将依法依规实施倒查问责,以最严厉的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附件:全市教育系统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查”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