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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系统2018年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7 | 来源: | 作者:

中心校,市直各学校

现将《教育系统2018年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39


教育系统2018年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省政法委、综治办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要求,壮大宣传气势,形成宣传热潮,切实在教育系统营造浓厚的平安宣传氛围和良好环境根据市综治办《关于开展2018年平安济源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济综治办〔20186号)精神,决定全市学校组织开展2018年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宣传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宣传内容

(一)突出宣讲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加强社会治理的新部署新要求。

(二)突出宣传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和重点内容。

(三)突出宣传中央、省和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四)突出宣传《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厅文201687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意见(济办文201731号)。

(五)突出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措成果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体成就。

(六)紧紧围绕治安热点、民生热点,加强师生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安全技能教育,做好广大师生防盗抢、防诈骗、防暴恐、防毒品、防火灾、防传销、防非法集资、防未成年人溺亡、防校园欺凌等安全防范常识宣传。

(七)紧紧围绕平安创建,大力宣传各学校开展平安创建成效经验、创新举措、先进典型,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三、宣传形式和任务

教育局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3月中旬,参加市里统一举办的集中宣传活动,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宣传版面,制作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向群众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知识,接受市民咨询等。在济源教育台、济源教育网等进行平安建设公益宣传。

(二)指导、督查各学校做好平安宣传活动。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负责辖区各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学校有固定的平安建设宣传阵地,在校园醒目位置悬挂横幅,书写或张贴宣传标语,要充分利用展板、板报、橱窗、广播室、网站、电子屏幕等,集中开展宣传报道活动。

(二)各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关注“平安济源365”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微信号,搜索到“平安济源365”关注即可)。

(三)积极组织师生和家长通过学校安全教育平台进行学习。

(四)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政法人员到校做法制报告。

(五)各学校通过校、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进行平安建设宣传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平安建设集中宣传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善祥局长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钰兰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切实解决好宣传活动所需的必要经费,确保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工作方案于2018年3月12日前报教育局。

(二)抓好具体落实。各学校要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学校领导班子要带头开展宣传活动,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与推动当前综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平安校园”建设、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预防溺水工作、火灾防控、交通安全等工作结合起来,重点做好1-2件具体实事,狠抓各项综治措施的具体落实,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活动,提高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

(三)注重材料收集。活动期间,要注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既要有电子、纸质资料,又要有图片、视频资料并积极向相关媒体提供宣传稿件,加强宣传效果2018年3月30日前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报局安全办。

(四)加强督查考核。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近期学校安全工作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进行巡查督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相关工作情况与年度评先挂钩

附件:平安济源建设宣传参考标语


附件

平安济源建设宣传参考标语

1、深化平安建设  打造平安校园

2、美丽校园是我家  平安建设靠大家

3、平安建设为大家,建设平安靠大家,平安成果惠大家

4、人人参与平安创建  共建共享平安成果

5、平安校园  你我同创  

6、守法走遍天下  违法寸步难行

7、道路因文明行驶而通畅  生活因出入平安而幸福

8、邪教毒害你我他  反邪要靠千万家

9牢记“六不一会”,预防溺水事故

10、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