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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源市2018年度学校综治和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7 | 来源: | 作者: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济源市2018学校综治和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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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2018学校综治和安全工作要点 

2018年我局学校综治和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综治和安全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省、全市学校安全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整体部署,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综治和平安建设主体责任,主动适应教育时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平安建,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和平安宣传,不断健全机制,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和水平,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一、深化平安创建,构建安全文化

1.落实各项责任。按照《河南省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综治和平安建设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按照《中小学安全岗位工作指南》要求,层层落实综治和安全工作责任,实现综治和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全员化、全覆盖落实局领导、联系基层单位制度,实现管理网络化、监管立体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预防、风险管控、安全事故处置和风险化解体系,提升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2.深化平安创建。巩固深化“平安校”创建成果,将消防、交通等作为平安学校创重要内容,持续提升平安学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省平安校园申报评审工作。

3.打造安全文化。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要求,在全市中小学积极开展安全文化进校园活动,营造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效果更加明显的安全文化氛围,更加深入地推动安全知识和能力在校园内和师生头脑中扎根。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素养

4.加强主题教育。认真落实每周一节安全教育课。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将安全教育与德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融合,做到“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和“四落实”(落实课时、教材、师资、经费)。积极采用网络、多媒体技术,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围绕第二十三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第十四个“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月”、开学安全第一课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特种设备、防溺水教育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的使用和管理,认真组织好平台各类专题活动的学习,积极推进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建设。

5.强化安全培训。认真学习《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有计划组织学校负责人、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安保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级岗位安全培训。

三、推进管理创新,提升能力水平

6.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及保障制度,认真落实安全日志、视频监看、校车运行管控、上下学时段学生护导、安全巡查、重点人群管控等工作。加强幼儿园和托管机构日常安全教育及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相关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

7.加强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联动机制,继续实行“日检、周查、月报告”制度,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制度、销号制度和督办制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

8.推进科技治安。积极发挥技术手段在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中作用,使用和维护好视频监控、烟感报警和一键报警系统等技防设施,实现技术安。

9.强化信息管理。认真落实履职留痕,保存好各项工作的过程信息资料;切实履行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杜绝迟报、瞒报、虚报现象的发生加强安全数据档案管理,做好相关数据统计、报送、分析、建档工作,规范档案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成册、入柜管理。

四、突出工作重点,构建长效机制

10.加强校园防范。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护校安园”行动,提升校园安全综合防范能力。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和投入,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配齐配强安保人员,配齐各类安防器材,完善校园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志、交通主干道安全设施等,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特别是在国家、省市“两会”等重要时期和重大节日、活动等关键节点,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确保完成各项政治任务和师生安全。

11.预防溺水工作和交通事故。加强宣传引导,开展警示教育,建立每日提醒警示制度,即学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置游泳安全提示牌,利用每天上、下午放学前最后一节课下课前5分钟,开展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校讯通、家访、家长会、《告家长一封信》、微信群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发布学生游泳安全提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乡镇、村(居)委会和社区,广泛深入地开展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及排查巡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防护栏等设施,确保全年无学生溺水事故。

12.强化交通安全和校车管理。开展防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加强家校联系,向学生及家长发布交通安全提示,督促家长履行学生交通安全监护责任。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乡镇、村(居)委会和社区,广泛深入地开展重点路段安全管理及排查巡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减速带、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确保全年无学生交通事故。加强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和铁路护路教育。积极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加强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要加强辖区校车的日常管理和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13.预防校园欺凌暴力行为。按照全省中小学生欺凌治理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关爱而又严管”的原则,按照系统治理、综合施策要求,落实政府、学校、家庭的责任。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对受害学生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对施暴学生开展心理和行为矫治,并予以适当的教育惩戒。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依法处理,有效遏制此类事件发生。

14.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监测校舍状况,发现漏水、裂缝等险情及时维修处理,对危房及时拆除改造,对闲置的校舍和校建工地进行封闭管理,设立警示标志,禁止师生进入。定期组织专门人员,对学校房屋、围墙、门窗、水电、排水等进行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消防要求和条件、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管理制度措施,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户籍化”、“网格化”管理和火灾风险评估。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消防进军训和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每学期至少2节)工作。明确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室、食堂餐厅等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立单位消防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岗位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加强防火巡查和应急疏散演练(每学期至少一次),全面提升学校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推进“智慧消防”工作,提高火灾高危和消防重点单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16.强化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健全完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定点采购、索证、登记与食品留样、消毒等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无证经营饮食摊点安全整治,杜绝学生食物、饮水中毒事故的发生。

17.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的作用,开展春、秋季和重要时段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秩序、文化娱乐场所、食品市场、网络诈骗和“打非治违”、“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各学校要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强化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有性格缺陷行为的偏执人员和重点上访人员的排查、救治、帮扶、管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经常开展管制刀具、器械收缴行动,有效预防和控制侵害学生及学生打架斗殴等涉校涉生暴力案件的发生。

18.强化应急管理。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健全体制机制,提高应对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每月至少一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一次应急演练的要求,有效组织应对地震、火灾、溺水、拥挤踩踏、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校园伤害等系列演练活动,提高师生避险、逃生技能和自护自救能力。通过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加强基层单位演练管理,提高演练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战性,提升基层学校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督导检查,落实目标考核

19.加强督查通报。坚持安全巡查、月例会制度,健全完善督导检查、督查通报、落实整改、限期反馈等工作制度,提高督查效率效能。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挂牌整治,实现督导检查与隐患整治、规范管理、督查通报、绩效管理有机结合。

20.加强目标考核。实行学校综治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专项考评,实行过程考评及终端考评相结合。对于因日常管理不善、职责不明、教育不力、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不够、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导致安全工作滞后或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