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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7 | 来源: | 作者:

中心校、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含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力度遏制溺亡事故发生,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教办基一2018337号)、市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强化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济综治办201811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济综治办201812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2018年8月底前,在全市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下同)全面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如下:

一、健全组织,全面加强预防溺水工作

教育系统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全面加强预防溺水工作。

二、认真学习,提高预防溺水工作认识

根据省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通报(豫防溺办20182号、3号),今年“五一”期间我省共发生5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造成6人死亡,其中三门峡渑池县、郑州市惠济区、商丘市永城市、平顶山市叶县各发生1起各溺亡1人、信阳市息县发生1起溺亡2人的事故(1起发生在游览区游玩落水溺亡、2起在水库、河边游玩落水溺亡、1起发生在施工点形成的沟渠落水溺亡、1起在寺庙放生池落水溺亡)。5月12日、13日周末两天放假时间,我省又发生7起未成年人溺水事故,溺亡7人,其中南阳市桐柏县1名高中生在一水库下游河道溺亡,社旗县特殊教育学校1名学生在赵河公园游玩落水溺亡,新乡市凤泉区耿庄学校1名学生在爷爷奶奶带领下到辉县市五龙山凤凰山非法经营的景区划船时落水溺亡,安阳市殷都区1名小学生在废弃沙坑内溺亡,滑县1名未入园5岁未成年人在大功河河道内溺亡,鹤壁市浚县1名小学生在水渠内溺亡,信阳市潢川县1名小学生在修路积水坑内溺亡。

这些事故令人痛心,教训深刻。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向师生传达近期溺水事故发生情况,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教督厅函20184号)和济综治办201811号、12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专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

三、营造氛围,扎实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教育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要立即进行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积极营造深厚氛围。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课校园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校讯通、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以多种形式开展预防溺水“六不一会”宣传教育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告知学生出现危险情况时的自救方式提高学生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在校门口悬挂标语、电子屏滚动、安置固定宣传版面(规格为1.2米X2.4米,内容包括《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告家长书》和近期发生的溺水事故等)等方式,广泛向家长和社会宣传预防未成年人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家校合力防范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四、明确任务,认真落实预防溺水各项措施

一是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学校周边的水库、河流、干渠、沙坑、池塘、建筑工地的水坑等进行排查,发现警示标识缺失等隐患的,要立即向学校所在地政府报告。同时,向家长和师生发出预警。

二是开展预防溺水“八个一”系列活动。:组织师生和家长利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网络开展一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专题学习周末和节假日前集中进行一次主题安全教育;布置一篇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开展知识竞赛、展版宣传、宣誓签字等一系列“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每周利用升国旗、队、班会开展防溺水随机教育;印发一份《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3和《告家长书》(见附件4)向家长;召开一次家长会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微信、校讯通每周少给每位家长发送一次信息强化家长的安全意识和法定监护责任提醒家长在周末、节假期间必须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职责。

三是强化“六不一会”教育。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要求每个学生熟记于心。

四是加强重点学生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和学生出入管理。特别是对于留守儿童等重点学生,要加强与家长(监护人)的沟通联系,防止脱管漏管。

五、严格问责,全面压实预防溺水工作责任

在专项治理期间,实行责任清单制度、周报告制度、巡查督导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清单制度。各学校要将预防溺水隐患排查、“八个一”、“六不一会”教育等预防工作建立清单,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措施要求等,做到照单履职、照单问责。

周报告制度。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每周四中午12点前向教育局安全办(见附件2)报告一次情况。出现溺亡事故的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巡查督导制度。市教育局要对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督导,局机关各科室要对分包联系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

责任追究制度。对每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都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疏于防范、失职渎职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要在5月25前,将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报教育局安全办备案。

 

附件:1.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济源市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周报表      

      3.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4.告家长书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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