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减少幼儿在幼儿园受到侵害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幼儿的身心健康,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的紧急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济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各幼儿园自查基础上,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济政教督〔2017〕11号),组织全市51名责任督学和5名市直幼儿园业务骨干,按照责任督学片区分五个检查组,在12月11日—15日开始对全市幼儿园开展了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各检查组在各中心校的密切配合下,每一个中心校公办幼儿园必查,小学附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至少各抽查一个。通过检查发现,我市幼儿园科学规划、办园条件明显改善,落实责任、安全卫生保障有力,强化管理、保育保教更趋规范,补充培训、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查督导、内部管理不断加强。也存在一些问题,幼儿园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优质公办幼儿园学位增长不能满足社会急剧增长的需求,幼儿教师短缺、流动性大、师资水平不高,部分幼儿园办园水平和办园条件有待提升等。
18日—19日,我市接受了省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省督导组听取了汇报,查看了资料,并深入市豫港幼儿园、梨林中心幼儿园、轵城实验幼儿园等幼儿园实地调研。检查组对我市幼教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我市幼教工作规划标准高,优质公办幼儿园学位增长快,各幼儿园办园特色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