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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基层单位重点工作过程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02 | 来源: | 作者:

 济政教督[2020]5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确保基层单位重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依据《济源市教育局2020年度基层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要求,现将过程督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二、督导时间

    113—1113日。

    三、督导要求

    (一)学校自查(113—116日)。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要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材料要突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电子材料于6日前发送至邮箱dds0475@163.com

(二)过程督导(119—1113日)。由于年初新冠疫情影响,本年度过程督导以抽查的形式开展,由督导室牵头,责任督学和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与,组成督导小组,对基层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

(三)汇总结果(1116—1120日)。督导室对各单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梳理,上报局相关领导,形成工作台账,跟踪督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