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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2-26 | 来源: 济源市教育局 | 作者: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是孩子终生教育的摇篮;家庭教育工作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水平,推动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工作大提升、大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工作检查评估并执行“新标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文明家庭创建和家长学校建设,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广大青少年儿童成长中的重要作用,以实现家庭教育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家庭教育长效管理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全面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提升全市家庭教育的整体水平。 

  二、主要任务 

  围绕“家校协同、立德树人”工作任务,整合教育资源,建立家教网络,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家教联系,健全家教队伍,普及家教知识,推广家庭教育中的成功经验和科研成果;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不断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搭建良好的家庭、学校、社会协同教育交流平台,促进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实现家庭社会和谐美满。  

  三、具体目标 

  (一)坚持家庭教育高点定位,以家长学校建设和愚公家乡好家风创建为抓手,努力打造济源家庭教育工作名片,全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和谐完美教育。 

  (二)广泛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使0-18岁青少年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明确“广大家长好好学习、树立正确理念、掌握科学方法,全体学生天天向上、培养健康情趣、发展个性特长”的具体导向。 

  (三)加强农村家庭教育,尤其要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的家庭教育,结合我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和教育均衡发展要求,使所有成建制学校、幼儿园的家长学校均达到省定先进家长学校标准,实现“镇镇有卓越、校校呈示范、班班具特色”的家长学校创建目标。 

  (四)加强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家庭教育指导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逐步推行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 

  (五)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将家长学校建设、家教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和督导考评内容。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1.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充实工作力量,落实各自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2.要按照国家和省家庭教育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本地家庭教育工作计划,并确保计划的贯彻落实。 

  3.建立家庭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机制,将家庭教育工作列入政府督导考核和教育局年终考核评估。 

  (二)建设家教基地 

  1.巩固和发展各级各类家长学校、父母课堂、家庭教育基地。广泛宣传贯彻省市家庭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完善各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家长学校。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办好家长学校,树立一批典型家庭、普通家庭成功家长榜样,通过示范引领,逐步实行均衡发展。 

  2.市教育局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积极建立适合广大家长需求的指导中心、咨询站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满足广大中小学生、儿童教育和家长的需求。 

  3.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报、板报、校园信息网络、电子通讯网络等传媒,宣传家庭教育知识、家庭教育信息、成功家庭教育的经验和作法。积极利用各级家庭教育讲师团,组织家长报告团、专家讲座。建立门诊式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解决家长在子女的思想教育方面和指导子女学习及生活中产生的苦恼和困惑。突出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4.积极使用省编家庭教育专题教材,组织自编教材,开发校本教材。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3次授课,布置2次作业,安排一次考试。定期召开家庭教育现场会,举办家庭教育讲座,组织家庭教育经验交流。 

  (三)抓好队伍建设 

  1.组建家庭教育指导队伍。通过整合、培训、继续教育、研修等途径,有计划地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热心家庭教育工作、相对稳定、专兼结合的家庭教育工作队伍。积极组建家庭教育专家队伍、讲师团队伍、志愿者队伍,发挥“五老”作用,形成专兼结合、指导能力强的家庭教育工作骨干团队。 

  2.积极参加省教育厅家庭教育师资班培训,制定家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层层组织骨干培训,建立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考核表彰制度,培养核心成员,提高家庭教育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指导水平,不断提高家庭教育队伍的整体素质。 

  3.鼓励和吸纳社会各界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家庭教育人才为我市家庭教育工作提供高质量、专业化、有成效的服务和培训。 

  (四)开展好各项活动 

  1.利用现代传媒普及宣传家庭教育知识,协调媒体、网络等办好家庭教育专版、专栏和专题节目,加强对家庭教育的宣传报道;开办家庭教育沙龙,开通省家庭教育云平台服务,设立家长信箱,及时收集整理反馈信息,构建家长和教师畅通的教育对话交流平台,以及家长与学生有效的沟通交流平台。 

  2.开展“愚公家乡好家风”活动,通过专家讲座、专题报告、论坛交流、文明家庭评选、晒家风家训,或举办父母课堂和各种亲子活动,对家长和孩子进行学习指导、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生活指导、人际交往指导等等。    

  (五)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 

  1.组建家庭教育专家讲师团,成立家教工作理论研究队伍,组织有关专家、专业工作者、骨干教师,针对家庭教育重点、难点、热点和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为家长教育子女提供理论指导,为家庭教育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2.办好家庭教育网站,根据需要组织编写家庭教育教材、宣传资料等,扩大家教知识的宣传面。评选优秀家庭教育研究成果,并进行论文交流、推广。 

  五、考核评估 

  建立家庭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机制,将家庭教育工作列入政府督导考核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考核。各单位要将家庭教育和家长学校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和目标考核内容,对家庭教育和家长学校工作进行过程检测和终结评估。评估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  

  (一)组织领导 

  1.领导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定期研究家庭教育工作。各单位要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有领导组织、分工情况登记表,有会议记录。 

  2.把家庭教育纳入单位整体工作规划之中,有年度安排,工作目标具体。 

  3.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凡成建制的学校均应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要定时改选,三级结构健全,有联系制度,有活动记录。  

  (二)家教队伍建设 

  1.有专兼职结合的家教师资队伍,定期进行培训,有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证书,教师素质明显提高。有培训档案或记录。  

  2.专职教师要有丰富的家教经验,有一定的家教理论水平,能解决家庭教育中的普遍问题;兼职教师对家教工作有相当的认识,或对某些问题有独到的见解,能阐释一些特殊看法。 

  3.专兼职家庭教师有授课记录及家长反馈意见,有考勤登记、活动图片或视频资料。 

  4.从事家庭教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均应计入个人工作量。 

  (三)教学及活动管理 

  1.有教学常规等规章制度,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对备课、讲课等教学环节、目标要求具体。 

  2.有正规家庭教育教材和省编教材,教学内容丰富,注意向广大家长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以德育人,为国教子”观念,掌握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向家长介绍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营养保健常识,指导家长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帮助家长加强自身修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教学形式灵活多样,针对性强,使家庭教育学员有较高的学习积极性,对家长学校学员有管理、考核记录。  

  5.建立家庭教育学员联系制度,专兼职教师要走访或联系一定数量的特殊学生家长,跟踪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有第一手资料。 

  (四)办学、办公条件 

  1.有家庭教育指导师活动场地,有固定办公室,有活动经费,能满足正常教学工作需要。  

  2.有教室及必要的教学设施,能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 

  3.所有成建制的学校均应成立家长学校,所有学校均应做到学生入学,家长入校。 

  (五)教育教学质量 

  1.家庭教育普及率达85%以上,家庭教育学员家教观念更新,家教知识增加,家教方法科学。 

  2.学生的家教环境改善,学困生转化明显。学校、家庭关系和谐,对教育的满意度提高。    

  (六)评选表彰 

  根据上级家庭教育相关文件精神,对家庭教育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