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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29 | 来源: | 作者: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评选表彰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中心校:

2021年是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工委成立3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大会精神,激励济源教体系统各级关工委和“五老”同志更加努力地做好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教育体育局决定表彰一批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集体、个人。

二、奖项设立

(一)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二)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

三、评选条件

(一) 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文件精神,组织健全、领导有力、制度完善、队伍稳定、活动经常,在“五心”教育、家庭教育工作中成效显著,“五老”主体地位突出,作用发挥明显;党政领导重视关工委工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影响好,群众认可度高。

(二) 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

热爱并积极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持围绕中心任务和青少年需求开展工作,密切联系青少年,积极主动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不断学习,勇于创新、因地制宜、求真务实,“五心”教育、家庭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在青少年中有较高威望。

四、评选程序

(一)各市直学校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等额推荐先进个人;各中心校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等额推荐辖区内先进集体和个人;各市直学校、中心校自行申报先进集体,局关工委择优表彰,原则上不超过50%

(二)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办法进行,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局关工委。

(三)教育体育局关工委对各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个人进行研究审核,审核后予以公示,进行表彰。

    五、评选要求

(一)关工委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评选,确保质量。同时,做好宣传工作,把评选过程作为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创新工作的过程,作为宣传先进、学习先进、动员更多的老同志广泛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过程。通过评选,评出活力,评出方向,增强凝聚力,使关工委工作做更好。

(二)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实际业绩。坚持好中选优,所在单位对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事迹关,确保推荐的集体、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格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的先进集体、个人要分别填写相应的推荐表,表内事迹500字以内,表格以A4纸正反两面打印。

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盖章版1请于2021年1031日前报送,电子版报送至jysjtjggw@163.com邮箱,纸质盖章版报送至局东区101办公室。

六、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附件:1.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

2. 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 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4.济源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名单汇总表

 

                                                              2021年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