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研学实践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济源研学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整体提升研学实践活动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出台本办法。
二、出台依据
《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河南省教育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基一〔2019〕13 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二十六条,主要包含总则、内容与课程、组织与管理、标准与规范、服务与安全、经费与保障、评价与效果。
总则共五条:研学实践是由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实践、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校外研究性学习教育活动;研学实践应遵循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公益性原则。
内容与课程共两条:各中小学校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精心设计研学实践活动课程,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不同学期,设计开发不同类型的研学课程,促进研学实践课程与学校现有课程体系有机融合。
组织与管理共十条:各中小学校要将研学实践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在正常上课时间灵活安排研学实践时间;规范了研学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审批报备、招标程序等,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与文明教育,保障研学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
标准与规范共两条:明确了要按照研学学生总数以不低于15:1的比例配备相关人员,加强对研学实践基地的探索性建设工作,未经教育、文旅等部门审核认定的研学实践基地不得承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
服务与安全共三条:学校要制订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研学实践活动方案和系列安全保障方案,分级报批备案,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对研学实践活动的执纪监督,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经费与保障共两条:各学校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研学实践活动经费,服务企业(机构)、研学实践基地在规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要对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中小学校实施减免政策,进一步凸显教育的人文关怀,为研学实践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效果与评价共两条:加强研学前准备工作和研学实践活动后的延伸,进一步增强研学实践活动的教育效果;加大对研学实践基地的动态管理,逐步探索完善承办研学的企业(机构)和实践基地的准入制度、退出机制,不断提升研学实践质量。
解读人:聂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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