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0701435/2025-00223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23日
标  题:
​ 关于《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幼儿就近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权利,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济源学前教育资源现状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要求,制定本招生工作通知。

二、起草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发布)《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

三、主要内容

(一)招生原则

1.属地管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各镇(街道)和示范区教体局领导,中心校统筹辖区内幼儿园招生,所属幼儿园具体实施;市直幼儿园自行组织实施。

2.就近入园。以户籍所在地或常驻地房产证(居住证)为依据,以适龄儿童就近或相对就近为原则,各园根据招生计划招收幼儿。

3.普及普惠原则。各镇(街道)中心校统筹区域内各类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本地户籍幼儿和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子女入园需求。

(二)招生对象

幼儿园新生为截至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程序

1.制定招生方案5月26日前

中心校审核辖区内幼儿园招生方案后统一向教育体育局备案。局直属幼儿园招生方案直接报教育体育局审核。

2.发布招生信息

各幼儿园将审核备案的招生方案向社会发布。

3.新生报名录取6月20日前

各幼儿园及时开通线上或线下报名渠道,方便家长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4.新生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

幼儿报名时,需提供幼儿及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保健卡和预防接种证等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四)招生要求

1.严格入园条件。以2025年8月31日(含)为界,在满足3-6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仍有空余单独活动用房的幼儿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可招收2-3岁托班所有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学前班。

2.严格控制班额。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规模。

3.按龄规范编班。编班要科学,名称要规范,不得使用“宝宝班”“苹果班”等不规范的名称。

4.扩大普惠学位。鼓励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挖潜扩容,就近接收适龄幼儿残疾幼儿入园

5.严格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民办幼儿园严格执行二维码缴费,确保资金全程全量监管。

6.加强学籍管理。各中心校督促辖区内幼儿园依在园幼儿变动情况,集中更新数据,严循“人籍一致”“籍随生走”原则,杜绝无学籍、空挂学籍等情形违规招收幼儿的学籍一律不予注册或调转。

7.加强动态监管。中心校动态监管辖区幼儿园招生,消除无证办园,筹设期园须审核合格方可招生;年检不合格且整改未达标者,将核减计划或停招。

8.严格优待政策。

以下两类优待对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就近优先安排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普惠性幼儿园入园。

1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警察子女。

2按上级文件规定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外来投资重点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在济源工作符合《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援外医疗人员子女

解读人:常小利

咨询电话:0391-661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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