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0701435/2021-00074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教育体育局
发文字号:
济管教体办〔2021〕9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3-04
发布日期:
2021-03-04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引导学生在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玩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1.科学制定管理办法。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学生手机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细化学校管理措施,制定具体办法,落实工作责任。

2.加强家校协同,凝聚育人合力。各校结合实际,将手机管理有关要求与规定,通过《告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学生家长,督促家长履行教育与监管职责,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3.加强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4.注重疏堵结合,畅通联系。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学校要设立校内公共电话,传达室、各办公室、宿管室等固定电话面向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满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5.加强教师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布置必批改”的原则,对布置的书面作业履职尽责,及时准确进行批改,不得用手机向学生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6.强化督导检查。各校要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体局要将学校手机管理工作纳入到学校管理的重点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年底考核,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7.上报材料要求。2021年3月30日前,以中心校和市直学校为单位,将辖区各学校制定的《手机管理实施细则》、下发的《告家长的一封信》、开展的各类活动图片、贯彻落实本《通知》总结性材料(2000字以上),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教育科102室,同时报送电子材料至hnjyjyk@126.com。

联系人:卢亚丽     15939158568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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