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0701435/2022-00144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教育体育局
发文字号:
济管教体〔2022〕29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7-19
发布日期:
2022-07-19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确保完成2022全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支持河南省“职教高考”改革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2225号)精神,现就做好济源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协调发展

各校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就学需求,引导学生就读适应自身学习能力的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加快发展、协调发展。切实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适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职协调发展,省教育厅按照落实“职教20条”厅地备忘录中明确的比例要求,参照各地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数、2021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情况,下达2022年各地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任务2022济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2811人。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学校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招生宣传工作。要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在相关网站向社会明确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学校资质、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选择机会和规范有序的招生环境。各校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本地、本校实际,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做好线上线下招生宣传工作。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对在招生、学籍管理、实习实训和学生资助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中等职业学校,限制或停止招生。严禁在中职学校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招生中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招生。各职业院校之间不得相互诋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济源中职招生监督举报电话为6613096

四、加强招生工作管理

进一步完善督查调研、招生激励、情况通报等工作制度,将向中职学校输送任务完成情况及中职学校招生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层层分解,狠抓落实,切实推动完成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工作要求。

附件:各镇(办)中心校、初中向中职学校输送新生指导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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