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0701435/2023-00118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教育体育局
发文字号:
济管教体办函〔2023〕2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 “河南省第二届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5-04
发布日期:
2023-05-04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 “河南省第二届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工委工作安排,结合济源教育实际,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届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宣传周”)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宣传周”活动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领会活动内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周”活动,及时召开家庭教育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方面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文件,贯彻好省教育厅“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感,为开展好“宣传周”活动做好充分准备。

二、认真谋划,科学制定方案。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认真落实省教育厅文件的要求,制定出具体的活动计划,明确专人负责,科学制定活动方案。充分利用“宣传周”活动契机,做到有计划、有主题、有活动、有实效,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以达到增强法律意识、强化各方责任、普及家教知识、促进协同育人的目的。

三、大力宣传,突出活动成效。“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落实各方责任 造福千万家庭”主题,充分利用宣传横幅、黑板报,特别是新媒体传播手段,组织线上线下活动,扩大宣传范围,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入人心,扎扎实实开展家校共育。同时要及时发现典型,及时宣传、及时报道,争取获得更大的活动成效。

四、及时总结,形成情况材料。各单位在“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于525日前将总结材料(800字左右工作总结及活动图片3张)报教育体育局关工委邮箱jysjtjgg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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