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市直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及《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精神,引导、规范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园本课程教学类资源,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根据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实际,现决定开展2021年幼儿园园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各级各类幼儿园、区域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以及园所和幼儿实际自主研发并已实施的园本课程。每项成果申报参评人数限6人(含6人)以下。
二、评选时间
暂定为11月底。
三、参评条件
(一)课程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能严格遵循《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等要求,符合幼儿身心发展和学习特点。
(二)课程构成要素完整,描述规范,课程目标、内容、实施、评价具有一致性,课程内容科学合理,用语规范,图文并茂,不存在方向性、科学性、知识性错误,具有一定的可推广性。
(三)能从幼儿园和幼儿生活实际出发,以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为目标,积极挖掘、筛选、整合幼儿园周边及园内可利用的资源,体现适宜性和生活化。
(四)课程实施要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重视幼儿良好学习品质等身心基本素质的培养,重视入学准备教育,并得到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认可。原则上应不少于一个学年的内容并经过1年及以上实践检验。
(五)课程要有一定原创性,由申报单位或申报人自主研发或合作开发,要保障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内容要注明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参评材料及要求
(一)每项申报成果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济源示范区幼儿园园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1份(附件1)。
2.园本课程实施方案。包括课程资源分析、课程目标(包括总目标和具体目标),课程内容框架、课程实施和评价的
相关要求等。
3.园本课程开发与实践报告。包括园本课程的研发背景、开发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等。
4.课程开发成果:包括园本课程教材文本、教学设计等能够体现课程内容的材料一套。另附一个教学(活动)视频课例,视频要显示出课题、授课教师、幼儿班级,光盘标签注明单位全称。
5.证明课程实施成效或影响力的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完后返回。
注:园本课程实施方案和开发与实践报告格式要求:标题二号方正小标宋,正文三号仿宋,一级标题三号黑体。
(二)汇总表
以中心校、市直幼儿园为单位填报《幼儿园园本课程优秀成果评选推荐汇总表》(附表2),并连同园本课程实施方案、园本课程开发与实践报告压缩打包后发送电子稿至jyjyjyjzx@126.com。
五、其它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摸排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正确的育人导向和幼儿园教育教学意识形态安全。
(二)推动工作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参评条件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推进,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同时要通过此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三)奖项设置。为确保获奖成果质量,将严格控制获奖项目及比例,宁缺勿滥。
附件:
1.济源示范区幼儿园园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
2.济源示范区幼儿园园本课程优秀成果评选推荐 汇总表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