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局机关科室: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通知》(教师〔2020〕287号)要求,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现就进一步规范济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激励广大教师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和首要任务,全面推动教师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积极作用。
1.把师德教育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必要内容,以学习《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等为重点,结合“牢记育人使命,志做‘四有’教师”师德主题,开展系统化、常态化宣传教育,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
2.强化教师的法治教育、纪律教育,提高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
3.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师德违规违纪案例学习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
二、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将师德师风要求落实到教师管理各环节
1.各单位要以学习贯彻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契机,将师德建设工作融入教师日常管理中,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方面作为对教师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师德“前置审核”制度,把师德良好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的基本条件。
2.加强和完善对教师师德情况的跟踪管理,加强教师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济源市教师师德考核指导意见》,完善本单位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
三、强化师德责任意识,严肃查处各类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1.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化、可操作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并通过多种形式使教师知悉。
2.落实师德建设责任。各校必须有校长任组长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深入持久地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校长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率先垂范,亲自抓师德建设。同时,要建立学校、学生和家长联系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在师德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师德违规行为,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对于有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要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全面排查师德风险,营造风清气正的师德氛围
1.各单位要利用暑假对师德建设工作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全面开展师德风险排查工作。
2.针对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体罚伤害学生等易发师德违规行为,以及通过信息网络传递不良信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各单位师德建设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并填写《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实工作机构人员信息联络表》、《师德违规问题及通报情况统计表(2020年1月-8月)》及学校《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于8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报教体局师资培训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xk6610477@163.com。教体局将对各单位师德建设情况特别是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查处情况进行督导。
附件:1.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实工作机构人员信息联络表
2.师德违规问题及通报情况统计表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