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0701435/2023-00176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教育体育局
发文字号:
济管教体〔2023〕11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河南省济源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中小学教材教辅征订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6-09
发布日期:
2023-06-13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河南省济源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中小学教材教辅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基函〔2023380号)要求2023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已经开始,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秋季全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暨征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普通中小学用书目录,做好教学用书的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政策要求及教学用书变化

(一)根据《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教材〔20231号)要求:教材版本选定使用后,应当保持相对稳定,除特殊情况外,各学科仍沿用原选用教材,不得随意更换版本。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选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一般不得选用境外教材,确需选用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为维护教学用书目录的严肃性,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材选版政策征订教学用书。

(二)各学校要规范使用免费教科书资金,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品种和课程方案要求,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配足配齐非循环学科教材,并按照政策要求做好循环学科教材的征订配备,确保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足额征订,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义务教育七年级秋季学期开始使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材《中华民族大团结》(戢广南主编,人民出版社出版),供学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教育学习使用,按学籍人数足额征订。

(四)2023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将全部使用《2023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课程标准修订)》中的新教材。教材配套的光盘是教师教学、学生自学的重要资源,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材按配光盘版征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2021年修订)》(教基〔2021316号)要求:普通高中课程要开齐开足全部课程,学生要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合格,获得相应学分。各高中要提高认识,做好《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地理图册》《生涯教育实验教材》等科目的征订使用,严格按照课程设置要求订足订齐教材,确保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委共同印发了<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各学校要将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与教育教学、课后服务活动和日常生活紧密结合。义务教育学校要将读书行动纳入“双减”工作,为学生阅读创造空间,充分发挥校园教育主阵地作用,用好教育部中小学生阅读推荐书目、中小学图书馆馆配推荐书目,积极推进课堂教学同步拓展阅读,全面加强书香校园建设。

(七)高中阶段语文新教材设定了整本书阅读章节,按照《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内容要求:《乡土中国》《论语》是高中学生整本书阅读的必读书目,各高中按要求组织教学,确保新教材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实施。

(八)教育教学资源是开展教育理论研究、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教学设计与指导》《教材解读》《核心素养大单元教学实践与案例丛书》和《开明教育书系》是广大教师落实课程标准理念的重要参考资料,在引导教师专业成长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学校按需征订。

(九)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2023年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其他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材,或根据教学实际,选择适合的普通学校教材内容进行教学。

(十)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政〔2014379号)精神,为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十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精神,把健康作为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统筹教师、教材、课程、学科等建设。中小学要结合相关课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健康教材的征订工作。义务教育阶段按学籍人数20%征订,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支出,高中阶段按学籍人数征订。

(十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教技装〔2017643号)要求:九年级物理、九年级化学按学籍人数征订《中小学探究实验报告册》。

(十三)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7763号)要求,各学校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必修课列入学校课程计划,小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中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4课时。各校要做好课时安排,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原则上按学生人数的10%征订,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

(十四)《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8153号)要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日常安全教育,做到“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和“四落实”(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为切实做好安全教育课程的教学需要,原则上按学籍人数的10%征订,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

(十五)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要求>的通知》(教体卫艺〔2015483号)、《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指南(试行)通知》要求,2023年秋季继续做好足球教材的征订使用,按学籍人数的30%征订,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

(十六)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2023年秋季电教教材推荐目录>的通知》(教资保〔2023116号)要求,各学校按照省教育厅推荐的目录征订,不得征订目录以外的品种,确保每个师生每学期都能使用到免费配发的数字教材;确保电教教材经费专款专用,足额征订,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截留、挪用此项经费,教育相关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相关政策要求

(一)河南省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征订管理平台已经启用, 2022年财政部门已参与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监督审核工作,同时河南省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征订管理平台对财政部门开放同级免费教科书发行数据查阅功能,2023年财政部门仍继续参与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监督审核工作。各学校在填报各年级的学生用书数时要严格按电子学籍人数上报教材征订数量,保证征订准确率,谁签字、谁负责,逐级审核,严格把关。

(二)高中新课改实施之际,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开足开齐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等全部课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高中新课改教育教学的秩序稳定。

(三)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教材,对擅自征订使用审定目录以外教材和教辅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中小学课程教材(含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用书选书管理工作已纳入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按照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中小学总数的5%抽查,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示范区有关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发行渠道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中谋利或巧立名目征订其他教辅材料。同时要积极利用省教育厅大数据工程实验室组织专家编写的《大数据测评》成绩分析为教学提供服务。

(五)为保证教材教辅按时发放,各校要抓紧时间按要求组织征订,务必于616日前将征订情况一式四份报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审核后订单由教育体育局、新华书店、中心校、各学校分别留存一份。教育体育局纪检部门将对各单位教材征订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03916614816

           河南省教育厅       03716595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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