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现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系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7月31日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系统
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为契机,不断把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中法办发〔2019〕10号)和《济源示范区党工委 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济源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区发〔2023〕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济源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我局工作,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为目标,以创建促提升,以创建谋发展,构建更加开放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教育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城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创建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科室要切实承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党组请示报告。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示范创建活动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作实绩,聚焦实际问题,不急功近利、拔苗助长,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客观公正,公开透明,防止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
(四)坚持基础为先。完善教体部门的制度和规范,不断提升局机关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意识。
(五)坚持全面提升。以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以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为蓝本,对标对表,补缺补差,完善制度,健全体系,注重长效,推动济源教育体育法治建设再提升、再推进。
三、创建主体和目标
(一)创建主体。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我局创建活动由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要求、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创建活动。
(二)创建目标。按照省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对照创建标准(具体任务分工见附件2),结合我局法治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找差距、补短板,通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教体系统营商环境,提高局机关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治理水平,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四、主要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增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一体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和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公正监管,优化政务服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党对行政立法工作的领导,落实好重大立法事项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完善部门规章制定机制,深入推进立法工作法治化,定期开展立法后评估。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认真做好规章备案工作。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责任,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持续强化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推行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服务保障作用。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行政调解,深化行政指导,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开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积极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明确举措,主动作为,确保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制定、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建立和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加大审计力度,持续推进审计全覆盖;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推动网络监督的规范化、法治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解读回应力度,及时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持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工作,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筑牢社会稳定基石。
(七)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教育体育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八)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纳入年度考核。注重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的考察,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提高测试实效。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法治培训,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九)全面落实教体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坚持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谋划和落实好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各项任务,制定教育体育部门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根据领导干部人事及职责变化,及时调整法治工作小组成员。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度,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把日常工作督导与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年度考核相结合。培养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保障法治依法行政工作必需的人员、经费等基础条件。
五、创建步骤
(一)加压部署、全面自查(2023年7月底前)。根据《济源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教育体育局落实创建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创建责任,形成创建合力。各责任科室对照创建指标体系细化分工,进行自查自评,深入总结成绩和亮点,对自查梳理出的问题,建立任务台账和问题清单,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完善。
(二)督查督导、完善提升(2023年8月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检查,对因履责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创建指标严重不达标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对各责任科室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对照创建指标体系再次进行审核后上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短板,进行再完善、再提升,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完成度达95%以上。
(三)迎接考评(按照省部署时间)。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活动,营造教育体育系统浓厚创建氛围,积极迎接第三方评估、人民满意度测评和实地核查等工作。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济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六、工作机制
(一)成立创建专班。成立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二)完善体制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各科室和二级机构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指导。适时召开法治专题培训会,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建立示范创建各单位工作协同配合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凝聚创建合力。
(三)加大督导力度。我局是全市创建的主要成员单位,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指导,此次示范创建工作与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和政府目标综合考评指标体系挂钩,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政府年度目标考评挂钩。
各科室要按照要求高标准完成工作,对在创建工作中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造成全局创建工作落后达不到优秀标准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是当前法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提升我市教育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有效方式;是全面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有力保障。深刻认识开展示范创建的重要意义,要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全面梳理我局在推进全面依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总结成绩、摸清问题,补齐短板、重点突破,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中心,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要将创建指标责任分工表中确定的创建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员,明确具体时间和工作标准。
(三)注重交流宣传。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充分做好我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积极运用宣传橱窗、电子屏等,投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公益广告,在全市教体系统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科室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马上就办,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要根据创建指标任务细化分解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确保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自7月份开始,每月15日前将《创建工作进度台账》(见附件3)填报后发至jyjtjfgk@163.com,上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牵头局委邮箱(见附件2)。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进迟缓、标准不高的科室、二级机构,加压推进、跟踪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联系人:冯玉霞 联系电话:0391-6619023
附件:1.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
2.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系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
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系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进度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