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0701435/2024-00232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教育体育局
发文字号:
济管教体安〔2024〕82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秋季开学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9-04
发布日期:
2024-09-04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秋季开学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认真做好2024年秋季开学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经研究,教育体育局决定于99日至915日,开展济源示范区秋季开学安全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以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全面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灾害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教育体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和对象

99日至915日,对示范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科类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健身场馆进行查(以下简称学校、机构场馆)。

三、检查内容

(一)对照《示范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示范区学科类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大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示范区体育健身场馆安全大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3)进行检查。

(二)填写汇总《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

四、责任分工

(一)各学校、机构场馆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对照大检查情况登记表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建立销号制,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中心校要切实履行学校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辖区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场所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建立台账、下达整改通知、进行跟踪督办,并及时向局相关科室报备。

(三)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对分包联系基层单位进行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四)体育中心负责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及健身房、瑜伽馆、台球厅等体育健身场馆的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校外监管科负责学科类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五)教育体育系统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巡查督导。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大检查工作,书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加强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宣传力度,动员和引导全体师生、家长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安全大检查,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突出整改,严肃追责。各学校要以隐患排查整改为重点,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建立责任清单,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落实好防范措施;对学校确实无力整改的隐患,需报送教育体育局协助整改。中心校对辖区学校、机关各科室对分包联系单位、相关科室对机构场馆的督导检查要贯穿始终。对安全大检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不履行职责、监管缺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920日前,各中心校、市直学校报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总结《示范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校外监管科报送《示范区学科类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大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体育中心报送《示范区体育健身场馆安全大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3;局机关各科室报送《示范区学校安全督导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5

各单位材料需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安全信访科(西区229

邮箱:jyaqxfk@163.com

附件:1.示范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情况登记表

2.示范区学科类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大检查情况登记表

3.示范区体育健身场馆安全大检查情况登记表

4.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5.示范区学校安全督导检查情况登记表

202494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底部栏目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电话:0391-6613189

地址: 河南省济源市黄河路2号 备案号: 豫ICP备2023003091号-1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43号 网站标识码:41900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