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0701435/2024-00242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教育体育局
发文字号:
济管教体〔2024〕23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9-20
发布日期:
2024-09-20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各民办学校:

现将《济源示范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920


济源示范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221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持续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结合济源实际,现将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修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师思想素质、职业理想、职业素养、职业操守为重点,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师德为先,以德化人,弘扬高尚师德,践行师德规范,创新师德教育,加大师德宣传,严格制度规定,细化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管理,优化制度环境,坚持教育、激励、考核、监督、惩处并重,完善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适应新时代要求,持续改进和创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坚持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着力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济源广大教师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陶冶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涵养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秉持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勤修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树立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践行教师群体共同价值追求,倡导热心爱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的高尚师德,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增强教师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热爱教育,关爱学生,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境界和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教育机制

1.建立健全思想铸魂引领机制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健全教师理论学习制度,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重点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学习,使广大教师学懂弄通、入脑入心,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坚持价值导向,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将其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科技创新文化,充分发挥文化涵养师德师风功能,不断引导广大教师深入了解世情、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强化教育强国、教育为民的责任担当。

2.强化师德师风教育

加强师德教育专题培训。教育体育局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体系,通过榜样引领、情景体验、实践教育、师生互动等形式,分层次、多渠道对新任教师、在职教师开展行之有效的师德养成教育。

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师德师风教育与教育教学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利用好例会、教师大会和其他相关会议、活动,结合教学科研、校园文化建设、社会服务活动等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周密安排,突出实效。每学期开学前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开展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专题培训。

开展师德师风承诺和宣誓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广大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对廉洁从教、拒绝有偿补课、切实关爱学生等做出承诺;在学期初、教师节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教师宣誓仪式,重温《河南教师誓词》,引导广大教师规范教育教学行为,自觉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持续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每年度5月份组织师德主题演讲比赛征文、案例评选,1011月份开展师德论坛

3.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问题警示和预防机制

加强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教育体育局根据每学期开学初、寒暑假等关键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发布规范教师职业行为预警提示;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每学期放假前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同时要注意收集周边和官方媒体发布的违反师德负面典型案例,及时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引导教师规范个人行为,强化职业操守,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做好师德师风动向研判。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定期与不定期问卷调查、走访学生、走访家长、和教师谈心等方式方法进行师德师风情况调查分析,每月第一周进行专题研判,全面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及时发现本单位师德师风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对师德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学校师德师风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及时约谈提醒或者核实处置,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师德舆情监测与快速反应。各单位畅通沟通、举报渠道,建立师德舆情监测机制和应急预案,专人、定时专项排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送教育体育局,并及时进行核查、处置。对重大问题24小时内制定调查方案,启动调查程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激励机制

4.加大优秀教师表彰奖励

师德表现作为评选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等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注重师德激励,每年度6月份组织师德先进个人、最美教师评选,进一步凸显师德典型的榜样作用和示范影响力。

5.加强师德师风楷模宣传

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多层次的优秀教师宣传活动,大力宣扬师德师风建设成果,深入挖掘和深度报道师德典型人物。每年度4月份开展河南省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和“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宣传推介活动,9月份开展师德宣讲,结合教师节等重大节日的契机,开展系列主题宣传,通过报纸、网络及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引导广大教师养成重德修德的良好风气,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学生的“四个引路人”,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努力营造教师爱岗敬业、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三)健全师德师风考核机制

6.完善师德师风考核制度

加强对学校师德建设考核。将师德建设作为对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各级教育督导、年终考核评价体系,对单位有师德失范行为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在各项评比活动中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做好教师个人师德师风考核。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参照《济源示范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指导意见(修订)》制订学校师德考核细则,每年6月底前将教师师德学年考核结果经公示后装入师德档案并上报教师教育科备案,作为评先评优、晋升职务的依据。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招聘引进、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项目申报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7.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制度

将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作为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的重要内容,对《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教师资格注册为不合格,各单位不得聘任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招聘应从严考核思想品德表现和师德素养,严把教师入口关。严禁聘用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因师德不合格被其他学校辞退的人员担任教师。

(四)健全师德师风监督机制

8.健全多方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

各级各类学校畅通师德师风沟通渠道,在显要位置公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构建社会、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五位一体”的监督网络,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谐统一的工作格局。

9.严格落实师德问题报告制度

对教师出现师德失范行为,学校要及时处理纠正;对于出现违反师德行为并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及时逐级报告处理,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10.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检查

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常态化自查,各中心校每学期开展一次专项普查,教育体育局每学期各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在检查中要着力围绕学生和家长反映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建立整改台账,督促立行立改。

五)健全师德失范惩处机制

11.落实师德失范行为惩处制度

积极推进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等文件规范,制定具体细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严肃惩处,坚决纠正。

坚持“有权必有责,失职必问责,检查整改并重,纠正警示并举”的原则,重点惩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违反师德、有偿补课等惩戒力度,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依法执教,坚持底线思维,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区。对于违反师德的行为,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12.健全“一岗双责”责任追究机制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师风第一责任人,分管师德师风工作的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除分管工作外,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皆负有领导责任。

对失德违规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等失职失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六)健全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机制

13.强化师德师风组织领导

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点问题列入议事议程。构建局党组集中统一领导,教师教育科统筹协调,各相关科室(二级机构)协同配合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格局。

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领导责任体系,坚持党政齐抓共管,结合学校实际完善师德建设实施细则,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带头作用,学校教师代表大会和群团紧密配合,形成共同推进师德建设的良好局面。

14.坚持党建引领

强化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加强思想引领,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国敬业、关爱学生、严谨笃学、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全力将“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四个服务”要求落实到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

15.加强师德师风文化建设

坚持把师德师风与“清廉学校”建设相结合,把培育良好的师德师风作为清廉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弘扬优良的办学传统,激活文化育人资源,引导教师清廉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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