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40701435/2024-00248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教育体育局
发文字号:
济管教体基〔2024〕90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调整普通高中招生音乐、美术、信息科技学科计入形式、比例及使用办法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10-08
发布日期:
2024-10-08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调整普通高中招生音乐、美术、信息科技学科计入形式、比例及使用办法的通知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落实国家、省、示范区立德树人、“双减”要求,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办均衡、优质的基础教育,现将普通高中招生音乐、美术、信息科技学科的计入形式、比例和使用办法通知如下:

一、音美和信息技术科目成绩计入形式及比例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4102号)精神,自2025年起(即初中2022级),音乐、美术、信息科技3个学科成绩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各学校将综合素质评价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比例为A35%B40%C23%D2%。音乐、美术和信息科技学科的具体考试内容和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学科成绩使用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参考,报考普通高中需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含)以上,在普通高中录取各批次招生出现最后一名总分并列时,按以下规则录取:1.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ABCD依次排序;2.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由高到低顺序;3.单科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

202410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底部栏目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电话:0391-6613189

地址: 河南省济源市黄河路2号 备案号: 豫ICP备2023003091号-1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43号 网站标识码:4190010031